1.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共172项)

2.2020白糖增值税税率多少

3.近十几年来中国发生的大事有哪些?

4.2018年湖北随州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5.工商涉及的哪些经营范围需要办许可证

6.2009年祖国发生的大事

7.国家政策扶持农业项目有哪些

8.国家取消哪些职业资格证书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共172项)

中国第三批成品油价格是多少_中国第三批成品油价格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

(第109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和《青海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已经2015年3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郝鹏

2015年4月18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共172项)

一、 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 实施机关序号项 目 名 称清 理 依 据 及 理 由备 注省发展改革委1     煤矿初步设计审查设定依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废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20项 3     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22项 省气象局4     防雷产品使用备案核准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36项 5     外地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备案核准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37项 6     为教学和科学研究等开展的临时气象观测备案核准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38项 省质监局7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30项 省广电局8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赴境外租买频道、办台审批(初审)《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31项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9     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48项 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3项) 实施机关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 下放后实施机关备注省发展改革委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12条、第13条(主席令第74号 2002.8修订)市(州)级发展改革部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     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8条(主席令第91号 1997.11.1)市(州)、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省水利厅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审批《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第172项 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

三、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24项)(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9项,其中准入类6项,水平评价类3项) 实施机关序号项目名称资格类别取消依据处理决定备注省科技厅1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 水平评价类《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24项取消 省国土资源厅2土地估价师资格 准入类《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1项取消 省交通运输厅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 准入类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2项取消 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 准入类《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3项取消 5理货人员从业资格 准入类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4项取消 省水利厅 6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资格准入类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5项取消 7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上岗资格 水平评价类《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19项取消 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8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资格 准入类《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10项取消 省审计厅9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 水平评价类《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一)第20项取消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15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14项)实施机关(单位)序号项目名称资格类别取消依据处理决定备注 省农牧厅 1割草机操作工水平评价类《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二)第5项取消 2农产品加工机械操作工水平评价类《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二)第6项取消 3农业技术推广员(水产) 水平评价类《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二)第7项取消 4品种试验员 水平评价类《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二)第8项取消 5植物组织培养员 水平评价类《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二)第10项取消 6种子贮藏技术人员 水平评价类《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2:(二)第11项取消 省卫生计生委 7健康教育指导师资格 水平评价类

2020白糖增值税税率多少

2020白糖增值税税率白糖(白砂糖和绵白糖)是由甘蔗和甜菜榨出的糖蜜制成的精糖。根据制糖工艺的不同,甘蔗白砂糖可分为硫化糖和碳化糖。碳化糖由于保质期较长,质量较好,价格相对硫化糖较高,目前国内多数糖厂生产的是硫化糖。

初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未经过加工的产品,在税收上来讲,就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举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其中,植物类农产品包括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糖料植物。

而白糖是糖料植物经过工业加工提炼的物品,显然不属于初级农产品。

白糖属于工业产品,生产销售白糖现在适用16%(不久以后会降低至13%)的增值税税率。

在走私犯罪当中,侦查阶段的当事人往往不相信自己摊上大事了。我就走私了100万的白糖,会涉嫌偷逃了200万的税?导致这种心理预期较大落差的,常见的有两种情况:一是走私涉嫌高税率商品,高的让人难以理解;二是涉嫌共同犯罪,四个人各出了100万份子钱,则每个人的涉税金额都是按照400万来计算的。今天先聊聊白糖关税税率的计算,后面再和大家分享凑份子走私的法律问题。为啥只谈白糖的关税税率,因为消费税不征、增值税固定的13%,没什么好聊的,复杂的问题都在关税税率的核定上。白糖目前存在六种不同的关税税率: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协定税率、保障措施关税税率、报复性关税税率。六种关税税率相差很大,因此是白糖走私计核税款时必须确定的因素。下文讲的税率都是关税税率,不再重复。

一、普通税率

白糖的普通税率是125%,就是进口100元的白糖,要缴纳125元的关税。以往这种税率基本上被束之高阁,实践当中基本上不用。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打击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署缉发〔2019〕210号),简称《会议纪要》》2019年3月27日发布后,普通税率开始变成绕关走私适用的标准税率。

《会议纪要》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活动属于非法的贸易活动,计核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刑事案件的偷逃应缴税额,一律按照成品油的普通税率核定,不适用最惠国税率或者暂定税率。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办理非设关地走私白糖、冻品等刑事案件的相关问题,可以参照本纪要的精神依法处理。

不管是否认同《会议纪要》本身的效力,在绕关走私中,白糖关税税率开始普遍适用125%的普通税率。在非绕关走私中,其他税率则仍有适用的可能性。

二、最惠国税率

白糖最惠国税率为50%。

只要是WTO成员国,和中国正常贸易的时候都适用最惠国税率。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于无法查清原产地的货物,都是按照疑罪从轻的精神,适用最惠国税率计核关税。《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关于对原产地不明的涉嫌走私违规货物计核偷逃税款问题的复函》也明确,如原产地不明且办案部门举证不能,适用最惠国税率计核偷逃税款。

普通税率和最惠国税率适用上的划分条件主要看走私的方式。绕关走私普通税率,非绕关走私最惠国税率。绕关走私就是《会议纪要》中所说的非设关地走私,比如在月黑风高的时候从北仑河上将白糖从越南运到广西境内。而非绕关走私也叫闯关走私,就是形式上向海关申报,但心里面知道有猫腻,试试运气。常见的方式包括伪报品名和低保价格两种类型。

三、配额税率

关税配额税率为15%。适用关税配额税率的前提是拿到配额,难点是拿不到配额,绝大部分的白糖配额都被分配给了中粮、中糖等国有企业。铤而走险走私的,基本上都是拿不到配额的。因此,走私犯罪中按照15%配额税率计核税款的确实罕见。都已经符合配额税率适用条件了,还走私,确实说不过去,也多半没有必要。

四、协定税率

协定税率取决于中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国际协定或安排。比如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中国内地与澳门之间的税收安排,白糖可以享受0税率的协定税率。但这两个地方并不是重要的产糖地,因此,协定税率在白糖走私案件中也很少适用。对于泰国等对国内白糖行业影响大的国家,中国显然不会签订这种协定税率的协定,相反,可能会出台更高的税率,以反制这些产糖大国向中国出口白糖。

五、保障措施关税税率

《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26号——关于对进口食糖采取保障措施的公告》(以下简称26号公告)第二条规定,保障措施采取对关税配额外进口食糖征收保障措施关税的方式,实施期限为3年,自2017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1日,实施期间措施逐步放宽。2017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1日,保障措施关税税率为45%;2018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1日,保障措施关税税率为40%;2019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1日,保障措施关税税率为35%。26号公告同时对特定名单国家做出了有条件不适用保障措施关税的例外规定。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58号,自2018年8月1日起,取消不适用名单,对所有配额外食糖进口统一适用保障措施。

所以,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20年5月21日日止,白糖的保障措施关税是否适用只看配额有无,不看原产地。不管哪个国家来的白糖,只要没有配额,都要征收保障措施关税(适用协定税率的国家和地区除外)。

六、报复性关税

报复性关税是讲国别的,仅针对特定的国家或地区实施。比如,目前,中国对产自美国的白糖在现有关税的基础上加征25%的关税。

在报复性关税的计算中,本文中笼统所讲的白糖应当按照进出口税则进一步细化,如何对关税加加减减,始终处于不断的变化当中。比如,2020年2月6日,《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1号》发布,规定“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调整《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4号)规定的加征税率。该公告附件1第一、二部分所列270个、646个税目商品的加征税率,由10%调整为5%;第三、四部分所列64个、737个税目商品的加征税率,由5%调整为2.5%。”其中,四个税号涉及白糖。

好了,白糖的六种税率和大家一起学习了一遍,让我们回顾一下文首的问题,为什么最后计核的税款常常令走私白糖的嫌疑人难以接受。假设,2020年1月1日,从美国绕关进口100元白糖,税率有多高呢?汇总前文的分析,关税税率究竟有多高呢?具体包括:125%的普通关税;35%的保障措施关税;25%的报复性关税。关税的税率高达185%。

再考虑一下增值税。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100元走私的白糖,除了185元的关税,最高还会产生37.05元的增值税。

这样算下来,走私100元的白糖,可能产生222.05元税款。这还是增值税税率从17%降到13%之后的计算结果。白糖走私风险极大。对于个人,10万元税款是起刑点;对于单位,20万元税款是起刑点。白糖价格按照5000元一吨估算的话,个人大致走私10吨、单位走私20吨,就有可能被判刑了。

近十几年来中国发生的大事有哪些?

新中国喜迎60华诞

“祝福你,伟大的祖国!”当岁月的车轮驶入2009年,中国人民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2009年,新中国步入发展的第三个30年。这是中国人民站在改革开放30年后新的历史起点上的崭新出发。中国***将继续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努力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梯次推进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继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局顺利之后,2009年学习实践活动将梯次推进。 目前,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正在有序推进,并将在2009年2月底基本结束。第二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将分别在2009年3月和9月开始。 科学发展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事业。在全国上下投身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中,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的水平,必将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也必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两会”召开为2009年全年工作定调

一年一度的“两会”,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形势下,2009年全国“两会”将怎样全面部署2009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受到世界瞩目。 在2009年3月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应对危机、科学发展”将成为代表委员最为关注的问题。“两会”将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团结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

“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将贯穿全年工作

国际金融危机仍未见底,2009年中国经济发展面临严重困难和严峻挑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必须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2009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 2009年国家将坚持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减税、扩大中央政府投资等多种手段,加大对扩大内需、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保障民生的支持力度。 2009年,有关部门将在结构优化的前提下扩大投资规模;着力扩大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尽快出台并组织实施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千方百计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社会保障工作。 虽然形势严峻,但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趋势没有改变,扩大内需和宏观政策调整都有较大空间。

西藏平叛和实行民主改革50周年

2009年是西藏平叛和实行民主改革50周年。西藏平叛和民主改革的历史性胜利,推翻了封建农奴制度,解放了苦难深重的百万农奴,西藏人民第一次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掌握了自己的命运。 民主改革、民族区域自治和改革开放,深刻地改变了西藏的命运,开启了西藏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伟大历程。50年来,在中国***的领导和全国人民的支援下,西藏各族干部、群众、各界爱国人士和驻藏人民解放军紧密团结,共同奋斗,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得到很大发展。统计显示,从1959年至2007年,中央财政向西藏的财政转移支付累计达到近1600亿元,年均增加近5亿元,年均增长近12%。2007年,西藏国内生产总值超300亿元人民币,农牧民人均收入达到2788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达到11131元。

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将有序推进

加快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已被列为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的十项措施之一,未来两年将安排1万亿元投资,占4万亿元投资计划的四分之一。 根据规划,2009年将基本完成灾区农村居民点规划,落实异地迁建农户的建房选址并解决过冬房问题;受灾农民全部住进永久性住房,完成农房重建总量的80%;完成50%的村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任务。目前,仅四川地震灾区就有8400多个重建项目开工。灾后重建工作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重点支持城乡居民倒塌毁损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全面重建灾区群众的物质家园和精神家园,早日实现灾区家家有房住、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设施有提高、经济有发展、生态有改善的目标。

澳门回归祖国10周年 将依法选举新特首

2009年12月20日是澳门回归祖国10周年纪念日,澳门特区政府将举办系列庆祝活动。澳门回归以来,在中央政府和祖国内地的全力支持下,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积极进取,澳门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步,“一国两制”伟大实践成功向前推进。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措施,澳门社会对此反应积极。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国际金融危机对澳门的影响,将继续全力支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克服困难,实现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把澳门的各项事业发展得更好。 根据澳门基本法,2009年将进行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和第四届立法会选举。

重点领域改革更关注民生

在经济发展遭遇困难时,通过改革突破发展的体制障碍就显得更加迫切。抓住时机推出有利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改革措施,是提振市场信心的最好办法。 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全面实施,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200亿元,以鼓励企业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同日,酝酿多年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正式施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理顺,“多用多缴少用少缴”有利于节能减排。这两项财税体制和资源价格改革都将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与此同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改革也将在2009年研究推进。其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充分考虑各方意见,深化、细化、实化政策措施,适时开展试点。

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

90年前,五四运动拉开了中国现代历史的大幕,也为穿越世纪风云的青春史诗写下序篇。五四运动开启的“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90年后已经汇成波澜壮阔的滚滚洪流,注入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使之发扬光大,没有任何力量和困难可以阻挡前进的步伐。通过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中国人民将更高地举起爱国和进步的旗帜,发扬民主、崇尚科学,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

一批关涉科学发展新法正式施行

循环经济促进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修改后的防震减灾法、专利法、消防法等一批重要法律将在2009年内施行。人们将在每一部法律的实施中清晰看到中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轨迹,聆听中国社会进步的足音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政府在对待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问题上走在世界先进之列的重要标志。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国有资产法,标志着我国对企业国资管理有了最高层级法律的刚性约束与规范。同样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防震减灾法,充分吸纳了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经验,对防震减灾规划、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应急救援、震后恢复重建等内容作了修改、完善。

2018年湖北随州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2018年湖北随州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14年,面对复杂严峻形势,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特色突破,较好完成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圣地车都”建设的征程中迈出坚实步伐。

——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全面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各项指标增速好于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实现“保五争三”。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25亿元,同比增长9.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68.8亿元,增长22.3%,增速居全省第二位;规模工业增加值366亿元,增长11%,增速并列全省第四位;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7亿元,增长23.6%,增速居全省第三位;外贸出口12.7亿美元,增长13.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4.4亿元,增长13.6%,增速居全省第三位。

——发展质效持续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二三产业占比进一步提高。关键指标全面上行,工业用电量增长8.81%,增速居全省第二位;营业性道路货运量增长15.1%;新增贷款68亿元,贷存比提高2个百分点。工业品产销率99.1%,居全省第一位。创新驱动成效显著,新增16家高新技术企业、5个中国驰名商标;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44亿元,增长9.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66.5亿元,增长13%,增速高于规模工业2.2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税收占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继续提高。

——项目驱动持续发力。谋划实施5个投资50亿元左右的大项目,开启随州“大项目时代”。其中地面光伏电站、区域电网改造和500千伏变电站启动建设,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和武汉至西安客运专线随州段即将开工,华能随州2×66万千瓦燃煤电厂项目获国家批准。项目投资、对上争资都创历史新高,在建亿元以上项目220个、完成投资330亿元,对上争取无偿资金49.8亿元。麻竹高速随州西段全线贯通,我市高速公路万人拥有量全省第一,白云大道延伸和编钟大道浪河段建成通车,滨湖体育运动场、新政务服务中心及城市规划展览馆投入使用,宁西铁路增建二线、东外环公路、传媒中心建设按期推进,高新区新建鹿鹤大道等8条园区道路。东风车轮新工厂、航天双龙新能源汽车等一批重点工业项目启动实施。华润凤鸣风电场投入运行,马鞍山100兆瓦光伏电站和界山、中华山、花山风电场建设全面推进,随州成为全省新能源第一大市。

——人民生活持续改善。财政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达到90.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1.3%,占比高于全省6.3个百分点。全市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1%和12%,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连续三年高于城镇居民。市政府年初承诺的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安居工程建设、扶贫开发等“十件实事”全面完成。

一年来,我们突出“五抓”,许多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抓改革开放,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全面清理审批事项,市本级取消、下放55项,再造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建设项目“一表制”收费。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年报公示制、先照后证等措施,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在财政金融改革上,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管理机制,出台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办法,构建了国资监管制度体系。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湖北银行落户开业,裕国菇业登陆新三板,4家企业挂牌新四板,成功发行10亿元建投债。推出“助保贷”、“政银集合贷”,为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5.74亿元。市和各县市区继续获评“金融信用市县”。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上,随县在全省率先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广水市、曾都区按计划顺利推进,全市新增流转土地8.4万亩、总面积近50万亩,环潭镇、洪山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试点取得成功。在机构体制改革上,市县两级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大洪山景区医疗、养老“两室联建、医养融合”试点效果良好。市、县、乡镇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全面建立。在扩大对外开放上,外贸出口总量稳步攀升、结构不断优化,香菇出口全国第一,茶叶出口全省第一,机电产品出口全省第三,成功创建省出口专用车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办理出口退免税10亿元,增幅全省第一。招商引资量质齐升,落户央企省企累计达到19家,新签约项目120个,其中工业项目90个。全市实际利用内联资金196亿元,利用外资近1亿美元,分别增长25.5%和13.5%。

(二)抓结构优化,转型升级凸显亮点。

现代农业稳步发展。粮食总产165.5万吨,增产7.3万吨,创历史最好水平。整合涉农资金11.5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食用菌、马铃薯、畜禽等特色种养业稳步壮大。新增农民合作社398家,获评国家示范社10家;新登记家庭农场57家,获评省示范农场9家。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72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解决了16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争取高产农田整理项目10个,面积12万亩。建成通村公路379公里,二级以上公路通达所有乡镇。工业经济企稳回升。多措并举帮扶企业应对经济下行,在困难比预想多的情况下,取得比预期好的结果。全年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1220亿元,增长11%。“六大支柱产业”支撑有力,拉动工业增长14.5个百分点。汽车机械、食品工业产值双双突破350亿元,铸造产业成为我市第4个省重点产业集群。以央视曝光为契机,闻声而动,下重手、严管理,深入推进专汽行业整顿、资源整合,严厉打击非法产销行为,化危为机,变被动为主动,专汽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市场秩序显著好转,我市被授予国家首批专汽产业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国家专用汽车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湖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国专汽之都”品牌形象进一步巩固提升。“六个五十”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明显,50个亿元以上项目和50个3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完成投资80亿元。中小企业加快成长,新增规模企业86家,亿元以上企业突破400家。我市入围湖北民企百强企业达到9家,位列“一主两副”城市之后,居全省第四位。第三产业升温提速。甲午年寻根节成功举办,文化旅游快速发展。大洪山保护开发纳入省级统筹,获批全省生态旅游示范区,核心景区开放迎宾,文化公园全面建成,千年银杏谷“黄金月”火爆有序,3个景区同步跻身国家4A级景区。炎帝故里、博物馆、曾侯乙墓联合创建5A级景区通过国家景观质量评审。全市接待游客1583.5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97.1亿元,分别增长9.2%和7.3%。现代服务业逐步繁荣,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淘宝网·特色中国—随州馆”获批开馆,首届青岛啤酒节效益良好。农资、卷烟、成品油等专业市场监管得到加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县域经济实力增强。曾都区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广水市、随县综合竞争力继续提升。高新区生态产业新城建设有序展开,创建国家高新区通过科技部初审。

(三)抓城乡统筹,神韵随州再展新颜。“3+3”城市品牌创建圆满收官,我市被正式授予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顺利通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复查,全市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城乡规划更加科学。继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编制完成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综合交通体系、城南片区城市设计等规划295项。城市功能更加完善。主城区实施49项重点市政项目,青年路“两路一桥”全线贯通,建成一批压缩式垃圾中转站,主城区背街小巷全部硬化亮化,新增绿地21万平方米,东护城河治理、美食文化街、随州农副产品物流园等一批项目相继开工。随县同步推进新城拓展、旧城改造、开发区和炎帝故里景区4个主功能区建设;广水市“一河两岸”初具规模,跻身省级文明城市。城市管理更加有序。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管理模式,基本建成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启用智能交通综合管控系统,创新摩托车、电动车管理体制机制,集中整治“马路市场”,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试点初见成效。乡村面貌更加靓丽。深化“洁美家园大行动”,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我市在全省首次考评中排名第三,曾都区被纳入全省整县推进试点。高新区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扎实推进,全市7个乡镇入选全国重点镇,3个村入选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10个村成为省宜居村庄,8个村获评省绿色示范乡村,大洪山长岗镇、广水桃源村分别荣登全省十大最美乡镇、乡村榜首。

(四)抓民生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积极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增发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1.3亿元,城镇新增就业2.3万人,创业带动就业2950人。五项社会保险扩面近1万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继续提标;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完善重大疾病保障制度,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倾力关爱弱势群体,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2亿元,免费配发残疾人辅助器具2060件。探索推行社会化养老模式,新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39个。加快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新开工8744套,分配入住3823套,新增租赁补贴708户。住房公积金扩面8550人,新增归集4.5亿元,当年使用4.1亿元、惠及5500户家庭。协调发展社会事业。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42所、农村初中校舍3.5万平方米,发放贫困生资助金4600多万元,我市成为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覆盖城市;高考上线人数大幅增加,职业教育基础能力继续提升。卫生计生事业取得成效,规范化建设459个村卫生室,医德医风和医疗质量不断改进,免费为9万多名农村妇女进行了“两癌”筛查;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源头治理,单独两孩政策全面实施。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博物馆二期建设如期完工,创建国家大遗址保护片区取得进展,建成133处体育健身工程,随县、广水市被授予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安居镇获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广**视、通信事业加快发展,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现全覆盖,新兴媒体的影响力日益增强。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围绕建设法治随州,多个层面的法治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在全省率先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位居全省前列。继续推进“三民工程”,累计为居民代办事项16万件。加强城乡网格化管理,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化解信访积案1100件。加快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坚持“六警合一”巡防机制,连续两年实现命案全破,成功侦破特大走私武器和盗掘古墓、集资等重大案件,缉毒管控等多项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群众安全感、平安创建知晓率和参与度等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加大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开展执法“零点行动”,打响城区饮用水源地治理保护攻坚战,“五到位”取得阶段性成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王何林等11名道德模范入选中国好人榜、湖北好人榜,掀起“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热潮,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五)抓政府自身建设,干部作风不断改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办理建议提案225件,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以上。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狠刹“四风”,坚决“除陋习、刹歪风、树正气”。以赶情风专项整治、民生保障投入提升等“八大工程”为抓手,发挥电视问政、周报月评年考、乡镇大比武等机制的倒逼效应,解决了一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全市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303个、处理406人,“三公”经费下降37.6%,降幅居全省前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反腐倡廉民意调查满意度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新闻出版、文联、社科联、外事侨务、对台、民族宗教、移民、对口援疆、国防教育动员和双拥工作得到新的加强,工会、青年、妇女儿童、红十字会、无偿献血、老龄和慈善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审计、统计、国调、机关事务、档案、保密和地方志工作取得新的进步,烟草、邮政、无线电、人防、消防、水文、气象等工作都收获新的成果!

各位代表!成绩来之不易,这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亲切关怀的结果,是市委统揽全局、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加强监督、参政议政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和衷共济、克难奋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所有纳税人,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向驻随部队、武警官兵和政法公安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随州发展的老领导和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前进道路上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增长基础不牢。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等部分经济指标增速不同程度回落,一些重点企业生产下滑。二是要素保障明显不足。国家环保、土地、林地政策趋紧,融资难、融资贵和用工结构性矛盾更加显现,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三是公共服务保障不够。市民反映强烈的交通拥堵、环境质量不优、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依法治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基层基础工作还较薄弱。四是少数部门和工作人员效能不高。表现在对新常态认识不深、把握不准、适应能力不够,有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不强,为官不为,政务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作风建设还需向深度用力。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综合施策,着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形势和任务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全面深化改革统揽全局,坚持“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先行先试、特色发展不动摇,着力激发创新活力,着力推动转型升级,着力强化项目拉动,着力扩大对外开放,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争创新业绩,奋力开创“圣地车都”建设新局面。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2%,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0.5%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3.5%,外贸出口增长10%,实际利用内联资金、利用外资分别增长20%和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左右,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2%和11%,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质量控制等全面完成省考核目标。

上述目标是着眼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和随州转型跨越的新要求,综合分析研究提出来的,是必须确保完成的“底线”。实际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实行“三道目标线”管理,保持“竞进”的状态,发扬“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坚定信心,自我加压,努力实现“保五争三”的赶超目标。

工商涉及的哪些经营范围需要办许可证

具体如下:

一、典当行业需要办理典当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足疗、美容、美发、洗浴企业需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三、餐饮、食品经营企业需要到卫生局办理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

四、住宿经营企业需要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五、出版物经营企业需要到新闻出版局窗口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六、音像制品经营企业需要到文化局窗口办理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七、所有的生产加工型企业均需要办理环保批文、消防批文等;

八、经营企业需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设立场所许可证;

九、网络文化经营企业需要办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许可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十、药品经营企业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涉及保健药品销售的还要办理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

十一、道路运输(普通货运)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分别需要到交通局窗口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市场准入许可。

扩展资料

1、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如烟草专卖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百度百科—经营许可证、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9年祖国发生的大事

新中国喜迎60华诞

“祝福你,伟大的祖国!”当岁月的车轮驶入2009年,中国人民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

2009年,新中国步入发展的第三个30年。这是中国人民站在改革开放30年后新的历史起点上的崭新出发。中国***将继续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努力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梯次推进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继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局顺利之后,2009年学习实践活动将梯次推进。

目前,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正在有序推进,并将在2009年2月底基本结束。第二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将分别在2009年3月和9月开始。

科学发展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事业。在全国上下投身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中,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的水平,必将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也必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两会”召开为2009年全年工作定调

一年一度的“两会”,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形势下,2009年全国“两会”将怎样全面部署2009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受到世界瞩目。

在2009年3月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应对危机、科学发展”将成为代表委员最为关注的问题。“两会”将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团结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

“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将贯穿全年工作

国际金融危机仍未见底,2009年中国经济发展面临严重困难和严峻挑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必须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2009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

2009年国家将坚持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减税、扩大中央政府投资等多种手段,加大对扩大内需、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保障民生的支持力度。

2009年,有关部门将在结构优化的前提下扩大投资规模;着力扩大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尽快出台并组织实施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千方百计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社会保障工作。

虽然形势严峻,但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趋势没有改变,扩大内需和宏观政策调整都有较大空间。

西藏平叛和实行民主改革50周年

2009年是西藏平叛和实行民主改革50周年。西藏平叛和民主改革的历史性胜利,推翻了封建农奴制度,解放了苦难深重的百万农奴,西藏人民第一次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掌握了自己的命运。

民主改革、民族区域自治和改革开放,深刻地改变了西藏的命运,开启了西藏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伟大历程。50年来,在中国***的领导和全国人民的支援下,西藏各族干部、群众、各界爱国人士和驻藏人民解放军紧密团结,共同奋斗,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得到很大发展。统计显示,从1959年至2007年,中央财政向西藏的财政转移支付累计达到近1600亿元,年均增加近5亿元,年均增长近12%。2007年,西藏国内生产总值超300亿元人民币,农牧民人均收入达到2788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达到11131元。

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将有序推进

加快汶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已被列为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的十项措施之一,未来两年将安排1万亿元投资,占4万亿元投资计划的四分之一。

根据规划,2009年将基本完成灾区农村居民点规划,落实异地迁建农户的建房选址并解决过冬房问题;受灾农民全部住进永久性住房,完成农房重建总量的80%;完成50%的村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任务。

目前,仅四川地震灾区就有8400多个重建项目开工。灾后重建工作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重点支持城乡居民倒塌毁损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全面重建灾区群众的物质家园和精神家园,早日实现灾区家家有房住、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设施有提高、经济有发展、生态有改善的目标。

澳门回归祖国10周年 将依法选举新特首

2009年12月20日是澳门回归祖国10周年纪念日,澳门特区政府将举办系列庆祝活动。

澳门回归以来,在中央政府和祖国内地的全力支持下,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积极进取,澳门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步,“一国两制”伟大实践成功向前推进。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措施,澳门社会对此反应积极。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国际金融危机对澳门的影响,将继续全力支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克服困难,实现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把澳门的各项事业发展得更好。

根据澳门基本法,2009年将进行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和第四届立法会选举。

重点领域改革更关注民生

在经济发展遭遇困难时,通过改革突破发展的体制障碍就显得更加迫切。抓住时机推出有利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改革措施,是提振市场信心的最好办法。

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全面实施,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200亿元,以鼓励企业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同日,酝酿多年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正式施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理顺,“多用多缴少用少缴”有利于节能减排。这两项财税体制和资源价格改革都将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与此同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改革也将在2009年研究推进。其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充分考虑各方意见,深化、细化、实化政策措施,适时开展试点。

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

90年前,五四运动拉开了中国现代历史的大幕,也为穿越世纪风云的青春史诗写下序篇。

五四运动开启的“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90年后已经汇成波澜壮阔的滚滚洪流,注入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使之发扬光大,没有任何力量和困难可以阻挡前进的步伐。通过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中国人民将更高地举起爱国和进步的旗帜,发扬民主、崇尚科学,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

一批关涉科学发展新法正式施行

循环经济促进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修改后的防震减灾法、专利法、消防法等一批重要法律将在2009年内施行。人们将在每一部法律的实施中清晰看到中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轨迹,聆听中国社会进步的足音。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政府在对待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问题上走在世界先进之列的重要标志。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国有资产法,标志着我国对企业国资管理有了最高层级法律的刚性约束与规范。同样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防震减灾法,充分吸纳了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经验,对防震减灾规划、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应急救援、震后恢复重建等内容作了修改、完善。

国家政策扶持农业项目有哪些

国家农业政策扶持项目一:

1.种粮直补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区、市)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其他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4年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机具种类主要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4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3.3%。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20亿元,具体奖励办法是依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测算奖励到县。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粮、饲料粮、种子用粮测算)大于1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两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4年,国家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在西北实施地膜覆盖等旱作农业技术补助,在东北秋粮和南方水稻实行综合施肥促早熟补助,针对南方高温干旱和洪涝灾害安排了恢复农业生产补助,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对于预防区域性自然灾害、及时挽回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相关补助力度,积极推动实际效果显著的关键技术补助常态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4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4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继续抓好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推进标准园由“园”到“区”、由“产”到“销”拓展,在优势产区选择基础条件好、规模大的标准园,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提升创建水平。在支持新建标准园基础上,加强集中连片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继续做好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在东北、西北、华北选择冬春蔬菜自给率低、人口多、产业基础好的城市,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工程,制定设施建造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促进设施标准提高、技术规范提高,推进设施蔬菜规范科学发展,提高北方城市冬季蔬菜的供给能力。同时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以配方肥推广和施肥方式转变为重点,继续补充完善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示范等基础工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试点和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创新农企合作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扩大配方施肥到田覆盖范围。2014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通过物化和资金补助等方式,调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其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提升耕地质量。2014年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通过种子工程等项目,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设育种创新基地。推动新布局的国家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倾斜。推动国家相关科研计划和专项加大对企业商业化育种的支持力度。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推动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将国家拨款形成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申请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鼓励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或上市交易。研究确定科研成果的机构和科研人员权益比例,并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试点。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近年来,农业部在种植、畜牧、水产和农垦等行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部分省、市也围绕地方追溯平台建设积极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品种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的集成转化和印发、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核心示范区的建设、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档案记录的建立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3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3年中央资金增至10.06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4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政府组织招标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二是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为提高我国奶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从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4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渔业油价补助是党中央、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也是目前国家对渔业最大的一项扶持政策。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4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2014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补助对象按长期作业地确定,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渔户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一是长期以渔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为居所;二是无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临时房、住房面积狭小(人均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无法纳入现有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自2012年9月开始,国家安排42亿多元用于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更新改造坚持渔民自愿的原则,重点更新淘汰高耗能老旧船,将渔船更新改造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渔业生产方式转型相结合,形成到较远海域作业的能力。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中央补助投资要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建造进度分批拨付,不得用于偿还拖欠款,不得用于购买国外设备。国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网、帆张网和单船大型有囊灯光围网等对资源破坏强度大的作业船型。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4年将继续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一是认定第二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和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示范区规模,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举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中央1号文件对进一步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充实试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试验项目组织实施力度,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为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19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97个县(市、区、旗、团场)。2014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各种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2013年1月11日下发的《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要求,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4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在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在丘陵山区、老少边穷和集中供气无法覆盖的地区,发展户用沼气。支持为农户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村委会和企业承担建设沼气工程,把开展沼渣、沼液利用作为项目立项审核的重要内容;创新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机制,建立产业化发展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沼气建设和运营,拓宽沼气使用出口。依托公益性(农业)行业科技专项,加大研发攻关力度,加快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沼气项目工艺技术水平。在有条件地区试点推广政府购买沼气服务,健全服务体系,多措并举提高沼气服务质量和水平。

34.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按照有关部署,目前,农业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4-2020年)》,同时配合国家发改委编制《农业突出环境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不断建立健全农业资源保护政策和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促进农业环境和生态改善。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以南方酸性水稻土产区为重点区域,以降低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为核心目标,以农艺措施为主体、辅以工程治理手段,在摸清污染底数的基础上,对污染耕地实行边生产、边修复,同时对示范农户进行合理补偿。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或环境敏感的流域,开展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建设。在养殖、地膜、秸秆等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田残膜回收与再生、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等示范建设。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行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处理;交通不便或转运距离较远的,可就近分散处理。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等,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从种到收、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的全过程培训,重点探索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扶持政策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吸引和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

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县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服务模式,培育科技示范户,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建立健全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38.阳光工程政策

2014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阳光工程由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农机校、农业职业院校及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工作。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4年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增选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同时带动各省区市大规模开展培训工作,培养致富带头人和现代农业经营者。

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好辖区内农业转移人口在本地城镇的落户问题。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

 

国家取消哪些职业资格证书

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次被取消职业资格岗位证书有建设类技术人员、工程测量员、工程质量检测员、合同员、见证员、取样员、房地产助理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员、房屋营销员、物业部门经理、物业管理人员、水质化验员。

工程监理人员、招投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等14个建设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岗位证书。对2009年已经清理停止使用的室内装饰项目经理、室内装饰预算员、室内设计师和2011年已经清理停止使用的房屋拆迁人员等4个建设类从业人员资格岗位证书本次一并予以取消。

扩展资料

比较有用的证书:

1、国家司法考试:高薪行业入职门槛,司法从业者必备证件,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注册会计师证: 注会被认为是财会领域第一黄金职业,目前我国注会缺口仍然很大。

3 、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长久以来CFA一直被视为金融投资界的MBA,在全球金融市场更为抢手。CFA资格是国际通告的、最具权威的金融分析领域的行业标准。

4、中国精算师:精算师的职业生涯被喻为“金领中的金领”。我国精算人才紧缺,有预测称,我国未来十年急需5000多名精算师。

5、一级建筑师:注册建筑师考试,是在建筑设计类单位内执行相关业务的人员需要考取的资格类证书。一级建筑师考试难度大,但薪资待遇在业界有目共睹。

人民网-211项职业资格已被取消?哪些证书含金量最高?

百度百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