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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山东滕州买的二手房 73平方 24.3万 一切过户费用由我出 请问过户费用总共得多少钱?

滕州金价2021-滕州最新收金价格

税费参考如下:

查档20元

公证费成交价*0.3%

营业税:成交价*5.6%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免征。

2、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额征收。

3、非普通住宅满5年,差额征收。

4、非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征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且为卖方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2、非住宅(无年限制)按成交价的1%征收。

3、转让受赠住房一律按差额的20%征收。

4、直系赠与,看老证,满5年免征。

契税: 1、成交价*1%,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若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2、成交价*1.5%,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若查实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3、成交价*3%,(144平米以上含144平米)

土地收益金: 成交价*0.5%,房改房征收。

土地增值税: 1、成交价*1%,住宅免征。

2、非住宅,全征(无年限制)、 “增值额”*30%征收。

印花税:成交价*0.05%

1、住宅类,暂免。

2、赠与,非住宅,征收(双方各0.05%)。

转让手续费: 1、面积*2.5元/平方米,已购公房(房改房、直管公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

2、面积*6元/平方米,商品房。

3、面积*8元/平方米,别墅及非住宅。

产权转移登记费:

1、80元/本,住宅及配套车库

2、550元/本,非住宅及不配套车库。

3、10元/本,共有权证。

贴花税:5元/件。

比如房价40万剩5.6%=22400.00元这样计算。

滕州市富东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怎么样?

滕州市富东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是2012-01-16在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滕州市北辛街道王任居东首1号。

滕州市富东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481588797769J,企业法人刘喜龙,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滕州市富东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废旧物资回收;房屋拆除(不含爆破);发电机组拆除(不含爆破);废旧压力容器拆除(不含爆破)、石油化工机械设备拆除(不含特种设备)(不含爆破)、电力设备拆除(不含爆破)、普通锅炉拆除(不含爆破);厂房、设备拆除(不含爆破);桥梁、轨道拆除(不含爆破);烟囱拆除(不含爆破);机械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67752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446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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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知道滕州新源电厂正式工福利待遇

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滕州市荆庄街19号

0632 5583247(总机)

截至2006年底,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两台350MW国产亚临界燃煤供热机组提前实现“双投”目标,总装机容量突破百万千瓦,全部机组实现配套脱硫,成为国内新建机组投产第一家脱硫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交付运行的公司,开创了全国火力发电厂建设的先河。

待遇还是不错的,五险都交,还有企业内部年金,奖金工资加一块3000多吧,效益好的时候还有其他奖金

我是山东滕州的,农村户口,已婚。在滕州市张汪镇私人经营生意,月均收入5000以上,货物没有出售,资金周

我自己做生意,想办养老保险金,应需要什么样的手续,今年应缴多少钱?医疗交多少钱?

你可以按个人方式交纳社保。

社保办理和续交有两种方式: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转移关系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二)或者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或续交社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

另外,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第二种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通过单位交纳方式缴多少钱?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举个例子,以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20%=1200元;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213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和农村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哪种好?

肯定有区别,只是针对的人群不同而矣,没有本质的区别,因为都属于社保一部分。

交得多,将来就相对领得多,所以没有谁好,谁不好之讲。

滕州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为鼓励和吸引外来投资者到我市投资兴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二章 工业项目优惠政策 第一条 用地优惠政策

(一)外来投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出让、租赁、划拨等形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二)外来投资工业项目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收益金按最低标准收取,并免收市级留成部分50%。其中,进入市工业园区兴办工业企业项目,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征地费用和向国家、省、枣庄市交纳的征地税费,先由用地企业预先支付,企业投产纳税形成地方财力后,每年按企业纳税形成地方财政收入的部分,从同级财政设立的“企业可持续发展专项资金”中拨付给企业,直至拨付到企业所交纳的征地税费数额为止。这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否则,应全额交纳所有征地税费。

(三)市、镇工业园区内与村联办工业项目,可以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对农民耕地补偿费用,前三年分别由同级财政负担,三年后由该项目纳税受益单位支付。征地费用由村办企业自筹,企业投产增加地方财力后,市、镇政府每年从设立的“企业可持续发展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扶持企业发展,直至扶持到企业所缴纳的征地补偿费和办理征地有关税费总额为止。这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四)在市工业园区兴办工业项目,道路占地费用,坚持依法征用原则,由市财政分期分批支付,第一年每亩支付3000元,以后每亩每年支付2000元,直到付清为止。

(五)对于外来投资工业项目自愿一次性征地,并用土地进行融资的,政府收取50%的土地收益金后,允许企业以100%的土地进入银行和市场融资。

(六)利用原企业划拨土地投资兴办工业项目的,可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新建企业,土地出让金按不低于标定地价的40%缴纳。

(七)以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兴办工业项目的,可以无偿用地,租期可达30年,重大项目可放宽至国家规定的最高年限,土地租金由同级财政支付。

(八)市级工业园引进境外资金额度较大的的工业项目用地,可以一事一议,给予更加优惠政策。 第二条 收费优惠政策

外来投资工业项目在项目审批、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收费给予减、免、缓(附明细表)。

(一)外来投资新建工业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时只收取工本费,免征自来水工程设计费、环卫保洁服务费、劳动年检工本费、水利建设基金、勘察设计及材料设备招标管理费、墙体节能费等6项收费;对煤气增容费、自来水增容费、建筑构件质量监督费、散装水泥发展专项资金、散装水泥节约包装费、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职工教育基金等8项收费缓收2年;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规定收费标准的下限征收。其中,进入市工业园区新建工业项目,除测绘费、规划设计费、建筑设计费、地价评估费等劳务性收费只收取成本费用外,其他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

(二)外来投资兴办工业项目,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开发管理费、劳保统筹费、拆迁管理费按50%征收,综合开发费按20%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先按20%征收(其余缓交),基础设施配套费按70%征收。

(三)对外来投资工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下限征收,其中,市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项目,三年内免缴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第四年起按正常收费的50%缴纳。

(四)对引进世界500强公司、国内上市大企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以及投资新建高新技术项目,除在税、费、用地方面享受本文规定的工业项目优惠政策外,在用热、用电、用气方面一事一议,给予特别优惠。

第三条 税收优惠政策

(一)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客商投资新办工业企业,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

(二)外商投资市工业园区的工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形成的国税、地税依法征收后,地方留成部分由市级财政前3年全额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后2年减半扶持。

(三)外商兼并或投资原有工业企业的,扣除原有企业上年税收基数后新增税收部分,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返还40%,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全额返还,后3年按50%返还。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市场开发项目优惠政策 第四条 外来投资房地产开发、市场开发项目,和本市开发商同等对待,通过市土地储备中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对投资旧城改造、市场开发的项目,由拆迁人委托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拆迁,采取净地拍卖或改造方案招标等多种形式,依法转让土地。

第五条 对外来投资房地产开发、市场开发项目,符合滕州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要求的,实行属地招标。自带符合准入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队伍,到主管部门备案,并办理项目临时资质证书后,可以邀标;使用当地建筑施工队伍的,实行公开竞标。

第六条 外来投资房地产开发、市场开发项目,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时,享受本文第二章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收费优惠政策。建设过程中,开发管理费、劳保统筹费、拆迁管理费按50%征收,综合开发费按20%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先按20%征收(其余缓交),基础设施配套费按80%征收。涉及旧城改造、市场开发等开发成本较高的项目,可以一事一议,通过合同约定和规费优惠,确保项目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 第四章 公益性、服务业等项目优惠政策 第七条 外来投资建设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等公益性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许可,享受本文第二章第一条第一款、第五款、第六款建设用地优惠政策。在项目审批、建设过程中,享受本文第二章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收费优惠政策。

第八条 外来投资兴办商业、饮食、娱乐业等服务业项目,用地、收费政策参照公益性项目优惠政策执行。

第九条 外来投资建设公用设施项目的,有地可按划拨方式提供20年。BOT、TOT方式合作项目,符合划拨供地条件的,提供划拨用地。

第十条 外来投资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等农业项目开发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30年,最长可达到50年。通过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收益金免缴。 第五章 引荐人奖励政策 第十一条 引进外来有偿资金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使用期限在6个月以上,且利率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0.5%给予奖励;符合上述条件且利率低于银行基准利率的,除按上述规定奖励外,再按实际到位资金低于银行基准利息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因职务行为引进的有偿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项目建成投产达效后,给予定额奖励。

第十二条 引荐投资固定资产项目,属市外、国外独资项目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引进资金兴办合资合作项目的,按引进资金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以先进设备和技术等无形资产投资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对引进重大工业项目给予定额奖励。

第十三条 引进资金兴办流通、商贸项目的,按项目建成形成年度纳税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四条 对争取的上级无偿资金,根据资金数额和项目性质,给予定额工作奖励。

第十五条 引进资金投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并用于出售的,按项目建成出售后形成纳税总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六条 引进资金投资建设改造公益性项目、市场开发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0.5%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对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实行项目终结奖,即项目投产运营达效后,由引荐人向市招商局申报,市招商局委托中介评估机构审查属实,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由第一引荐人到市招商局凭有效证件领取奖金。对跨年度建设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已达到50%的项目,给予预奖,待项目建成运营达效后,再兑现终结奖。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国家、省、枣庄市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比我市更优惠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本优惠政策执行中如遇有特殊情况,可以一事一议、一企一议。

第十九条 本优惠政策由市招商局负责解释,有关市工业园区优惠政策由市招商局和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解释。市经济环境投诉中心负责监督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