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大们啊!!! 是问"俗语"啊!你们不会只认识"诗词"吧?

2.西藏为什么是全国油价最贵的省

3.稻谷 大米 去哪里 检验

老大们啊!!! 是问"俗语"啊!你们不会只认识"诗词"吧?

油价降了是什么原因_你们当地油价降价没

俗语,也称常言,俗话,这三者应该是同义词。俗语一词,已经普遍用作语言学的术语;常言一词,带有文言的色彩;俗话一词,则有口语的气息。

有的文章中偶尔也把俗语称作成语。俗语和成语都是汉语中的约定俗成的语言形式,二者关系密切。“约定俗成”这一成语,就包含着俗、成二字。但从学习的角度来看,它们还是各有特点的。试比较下列例句:

甲、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乙、弱肉强食

甲、多年的老歪树,直不起来了

乙、积重难返

甲、后长的牛角,比先长的耳朵长

乙、后来居上

甲、捡了芝麻,丢掉西瓜

乙、因小失大

甲、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乙、分道扬镳

甲、前怕狼,后怕虎

乙、畏首畏尾

甲、打破砂锅问到底

乙、刨根问底

甲、王八看绿豆,对上眼儿

乙、一见锺情

以上各组例句,甲、乙意思相同,甲为俗语,乙为成语。俗语以形象为主体;成语以精练为特色。俗语多为完整的句子,长短不一,运用时可以变通;成语多为四个字的稳定结构,形式整齐。俗语流行于人民群众的口头上,文字上保持着通俗的特点;成语多用作书面语,文字上趋向典雅。从这一比较中,可以从主要方面作出界定:俗语是以形象为主体的通俗的口语,它的结构形式相对稳定,而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灵活变通。

这是俗语的主要内涵,就外延来说,它跟成语难免有交错的情况。俗语虽然以形象为主体,但也不排除精练;成语虽然以精练为特色,但也不排除形象。成语虽然绝大多数是四字结构,但也有一些是由四个以上的字组成的;俗语句式虽然长短不齐,但也有少量是由四个字组成的。俗语虽然多为口语,但已广泛进入文学作品,甚至哲学、科技图书中也经常用到;而随着人们教育水准的提高,成语在口语中也经常使用。这样,俗语跟成语,就可能互相渗透,存在着交错现象。如:

①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形象,八个字,成语→俗语)

②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形象,八个字,成语→俗语)

③雪上加霜(形象,四字,俗语→成语)

④习惯成自然(精练,五字,俗语→成语)

⑤不敢越雷池一步(形象,精练,七字,俗语← →成语)

俗语是口语型的,成语是书面语型的。这些语例,兼有俗语和成语的某些特点,看来俗语辞典、成语辞典都可以收录,好在这种情况并不算多。

俗语和成语,有时候也可能互相转化,并同时存在。例如:

①板凳没焐热← →席不暇暖

②打老鼠又怕碰破玉瓶儿← →投鼠忌器

③火烧眉毛顾眼前← →燃眉之急

④鸡蛋碰石头← →以卵击石

⑤鸡飞蛋打一场空← →鸡飞蛋打

⑥拉完磨杀驴← →卸磨杀驴

⑦鲁班门前弄大斧← →班门弄斧

⑧没喝过墨水← →胸无点墨

⑨怕噎了嗓子不吃饭← →因噎废食

⑩什么病吃什么药← →对症下药

①①一网打尽满河鱼← → 一网打尽

俗语语句结构如果趋向整齐,就有可能转化为成语;成语如果增加形象化的成分,就有可能转化为俗语。俗语转化为成语,仍然可以保持它的形象性;成语转化为俗语,如果缺少形象,就要加以补充,往往转化为歇后语。(参见下文歇后语)俗语与成语,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俗语有俗语的优点;成语有成语的长处。俗语使得描写生动活泼,成语使得论述铿锵有力,都值得很好学习。

小二”管“大王”

挨着勤的没懒的

矮子面前不说短话

按下葫芦起来瓢

八抬大轿请不去

八字没一撇

拔根汗毛比腰粗

白披一张人皮

半斤对八两

半路上出家

饱汉不知饿汉饥

背着抱着一般沉

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

笨鸟儿先飞

鼻子气歪了

比登天还难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比死人多口气

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

别人牵驴你拔橛子

兵败如山倒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

病急乱投医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不吃黄连,不知啥叫苦

不吃馒头争(蒸)口汽

不吃羊肉惹身臊

不打不相识

不打无把握之仗

不打无准备之仗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不到黄河心不死

不费吹灰之力

不分青红皂白

不够塞牙缝的

不管三七二十一

不见棺材不落泪

不见兔子不撒鹰

不见真佛不烧香

不进山门不受戒

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不看僧面看佛面

不可不信,不可全信

不可同日而语

不拉屎占茅坑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不怕慢,就怕站

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

不怕人不敬,就怕己不正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心

不求同日生,只愿同日死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不食人间烟火

不是省油的灯

不是鱼死,就是网破

不是冤家不聚头

不死也扒成皮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不养儿不知父母恩

不在话下

不知道哪头炕热

不知哪块云彩下雨

不知天高地厚

不撞南墙不回头

苍蝇不叮没缝的蛋

操心不见老

拆东墙,补西墙

常骂不惊,常打不怕

常说口里顺,常做手不笨

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

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长叹不如慢磨

长添灯草满添油

唱对台戏

朝中有人好做官

炒豆众人吃,炸锅一人事

车到山前必有路

扯淡

陈芝麻烂谷子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成者王侯败者贼

秤杆离不开秤铊

秤有头高头低

秤铊虽小压千斤

吃饱了撑的

吃别人嚼过的馍不香

吃不了兜着走

吃错了耗子药

吃定心丸

吃饭想撑死,干活怕累死

吃力不讨好

吃了豹子胆

吃了迷混药

吃了枪药了

吃人不吐骨头

吃人饭,拉狗屎

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

吃人家饭,受人家管

吃软不吃硬

吃哑巴亏

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

丑话说在前头

丑媳妇早晚也得见公婆

初一一回十五一回

出多少汗,吃多少饭

出家人不说在家话

出水才见两腿泥

出头的橼子先烂

穿新鞋走老路

穿一条裤子

船到桥头自然直

船家的孩子会浮水

窗户纸一点就破

吹胡子瞪眼

此地无银三百两

此时无声胜有声

此一时,彼一时

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从刀尖上爬过来的

从小离娘,到大话长

打不着狐狸惹身骚

打不着野狼打家狗

打柴的不能跟放羊的走

打倒不如说倒

打灯笼找不着

打掉门牙往肚里咽

打狗还得看主人

打虎不成反被虎伤

打酒向提瓶子的要钱

打开窗户说亮话

打开天窗说亮话

打破砂锅问到底

打如意算盘

打铁还需本身硬

打退堂鼓

打瞎子,骂哑巴

打一巴掌,给个甜枣

打肿脸充胖子

打着灯笼找不着

大白天说梦话

大白天做梦

大海里捞针

大路朝天,各走半边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大难不死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大树底下好乘凉

大眼瞪小眼

大意失荆州

大丈夫能屈能伸

胆小不得将军做

当地生姜不辣

当耳旁风

当面鼓对面锣

当面是人,背后是鬼

当着矬子不说短话

刀架脖子上

刀快不怕脖子粗

刀枪药虽好,不破手为高

刀子嘴,豆付心

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

到什么时候说什么话

得便宜卖乖

得理不让人

得了便宜卖乖

得饶人处且饶人

低头不见抬头见

地在人种,事在人为

点腊烛不知油价

爹死娘嫁人,各人顾各人

丁是丁,卯是卯

顶风臭十里

丢下嘴里的肉,去等河里的鱼

东一榔头,西一棒子

斗大字不识一升

豆付掉到灰堆里

豆付一方扁担一条

肚子疼怨灶王爷

端人家碗,受人家管

断了线的风筝

对事不对人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

躲雨跳到河里

恶人先告状

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

儿大不由娘

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二一添作五

翻脸不认人

反其道而行之

反咬一口

方是真的,药是的

房顶开门,灶坑打井

防君子不防小人

放长线钓大鱼

放屁砸了脚后跟

肥的瘦的一锅煮

肥水不流外人田

费力不讨好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风里来,雨里去

西藏为什么是全国油价最贵的省

现在的汽油价格可以说不比较稳定的吧,虽然说每次的浮动都是在几毛之间来回浮动。可能对于加油的朋友来说,加满之后可能每次要多花几十。不过可以庆幸的告诉你们,这已经是非常幸福的事情了,如果说你要是去西藏加油的话,那么可以让你怀疑到人生。因为西藏的油价是全中国最贵的。关键的原因就是在于她这个地势比较遥远,再加上好多油管没有给他输送过去,所以说现在都是靠油罐车来往那边输送汽油。

因为我们都知道,比如说在某上看到的有人徒步去西藏或者说开车去西藏,我们一路上能够发现此时此刻他们的情况也是比较相对来说危险的。放眼望去,几百公里之内没有人烟,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加油站,有些地方甚至还会出现一些天气恶劣的情况。有的人徒步去西藏,回来之后整个人都会发生一些变化,这就是因为他们当地的自然条件并不是很好。

我们从内陆运输汽油去西藏这一过程当中肯定都是非常危险的,并且它的油价相对于来说要比普通地区要高出很多。有时候甚至我们在网上买一些东西,如果说是新疆或者西藏这些地区都不是包邮的。这个地方的路途真的很遥远,即便你是包邮的话,我相信商家肯定是往里面搭着钱的。由此以以看得出来,如果说你要是真正的去这些地方,最好是做一些比较了解的事情。

包括新疆也是一样的,所以说新疆跟西藏这两个地方的汽油价格真的是非常贵,在当地的一些东西,如果比较稀缺,或者说能够找到它的条件比较苛刻,那么这件商品或者说价格就肯定会有所提升。贵自然就有他的道理,并不是无中生有。

稻谷 大米 去哪里 检验

请等到粮食局送检、如不能解决,请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者必有其一能解决。

相关规定如下:

国家发展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001年10月15日 国粮发〔2001〕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物价局、粮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的粮食质量标准,确保粮食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国家发展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随文印发给你们,自2001年10月20日起执行。原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年7月8日发布的《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办联〔19〕150号)同时废止。

附件: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

附件:    

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粮油质量控制的质量、依质论价办法和不合格粮油的处理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收购、调运、储存、销售、加工的商品粮油

2.一般原则

2.1 粮油质量标准适用于商品粮油、各级储备粮油(中央储备粮油、地方储备粮油,下同)和市场经营的粮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尚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粮油,执行地方标准。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粮油,执行企业标准。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时,后两种情况均执行发粮发的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必须报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2 本规定所指的“粮油质量标准”系粮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粮油”系原粮、成品粮、油料、油脂、薯类、饲料用粮及粮油制品的统称;“卫生标准”系国家发布的食品卫生标准。

2.3 原粮、油料标准中的水分指标,是水分增扣价、扣量的依据。

2.4 安全储藏水分标准,是粮油安全储藏的技术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不得作为水分增加价、增加量的依据。

2.5 标准中凡规定质量等级的,一律以中等为计价基础,即:五个等级的,三等为计价基础;三个等级和两个等级的,二等为计价基础;多于五个等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统一确定计价等级。

2.6 标准中凡规定质量等级的原粮、油料,一律实行“半等级半增减价”制度,即:以标准中的等级指标确定等级,其余指标除限制指标外,作为增扣价、增扣量的依据。

标准中凡规定质量等级的成品粮油,在销售时实行“等级”制度,即:除与确定等级有关的指标外,其余指标为限制指标。但在调运时仍实行“半等级半增减价”制度。

2.7 对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必须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整理,达到标准后方可按正常粮油销售。经整理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要降等、降价销售,或改作其他用途;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有害人体健康的,不准作为食用粮油销售,必须根据其质量、卫生情况改作其他用途。具体处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

2.8 市场经营的粮油在处理增扣价、扣量等问题时,可按贸易合同规定执行,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3.粮油进出口

进出口粮油的质量标准,按进出口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规定执行。

4.粮油收购

4.1 收购中,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油,要动员农民整理到符合标准后才能收购。经整理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收购时要根据质量情况作扣价、扣量处理或拒绝收购。对实际等级指标高于或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其处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油,禁止收购。

4.2 水分:对实际水分指标低于或高于标准规定指标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水分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价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价0.3%,扣量0.7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价、增扣量。

4.3 杂质:对实际杂质(或杂质总量)指标低于或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杂质(或杂质总量)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价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价0.75%,扣量0.7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加价、增扣量。

矿物质指标超过标准规定的,加扣价0.75%(荞麦除外),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荞麦中矿物质指标每低或高于标准0.1个百分点,增加价0.5%,低或高不足0.1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价。

4.4 不完善粒: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0.5%,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黑胚小麦,按不完善粒归属。收购前,由省级粮油质检部门对病害发生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并公布黑胚小麦的最高含量,指导收购。是否收购、收购限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

4.4.1 生霉粒: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扣价1.0%,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生霉粒超过5.0%的,不得收购。

4.5 整精米率:以标准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1个百分点,扣价0.75%,不足1个百分点,不扣价;高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籼糯稻谷、整精米率不得低于44%;粳稻谷、粳糯稻谷,整精米率不得低于55%。

4.6 谷外糙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2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收购限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

4.7 黄粒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黄粒米一般不得超过5.0%,含量超过5.0%的是否收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

4.8 谷外糙米、不完善粒、黄粒米、生霉粒等超过标准规定的,不得作为各级储备粮油入库。

4.9 收购时,对因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原因导致生芽、霉变、病害的不符合标准的粮油,其处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报同级批准。如确需收购的,不得作为各级储备粮油或调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外。

5.粮油销售

5.1 实行等级制标准销售的成品粮油,除分级指标和面筋指标外,其他指标为限制指标。

5.2 各种非等级食用油,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标准时,就不得使用标准中规定的商品名称,但可改作等级粮油,并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

6.粮油调运

6.1 粮油调运时,要坚持好粮好油外调的原则,调出的粮油质量,一般不得低于标准规定的中等质量。确实需要调出质量偏低的粮油时,必须征得调入方同意,并按质论价结算。市场经营的粮油,也可根据贸易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6.2 从4月1日至9月31日调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玉米、粳稻水分不得超过标准规定。

6.3 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的粮油,实行半等级半增减价制。其中以含油率定等的油料,含油率超过最高等级或低于最低等级时,根据实际含油率,按等级幅度作价。

6.4 GB5490-5539《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有关的检验项目规定的双试验结果允许误差,也适用于收发双方的检验误差。收发双方检验误差不超过规定时,按发方检验结果定等作价,收发双方检验误差超过规定发生争议时,必须按规定会验,以会验结果定等作价,必要时可申请仲裁。

6.5 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粮油时,发方必须将由县以上粮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结果证书,同发货明细表一起随车(船)同行或直接邮寄给收方,作为作价结算的依据。如发方不附质量检验结果证书或检验项目不全时,则按收方实际检验结果定等作价。

6.6 虫粮: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中,不准调出带有活虫的粮油。如收方收到粮油时,发现最严重部位每公斤样品中达到两头活虫的即视为虫粮,只有一头活虫的不作虫粮处理。双方必须对虫粮进行灭虫处理,因灭虫而产生的直接费用和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情况核算,由发方承担。遇有特殊情况时,收发双方协商解决。

6.7 原粮、油料调运的有关规定。

6.7.1 水分:以标准中规定的水分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价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价0.75%,扣量0.6“%;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价、增加量。

6.7.2 杂质:同4.3条款。

6.7.3 不完善粒: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蚕豆豌豆蚀粒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0.5%,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3.1 生霉粒: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扣价1.0%,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含量超过5.0%的不得外调。如调入方发现超过5.0%时,在双方确认的基础上,以5.0%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扣价1.5%,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者不扣价。生霉粒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4 整精米率:以标准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1个百分点,扣价0.75%,低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高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籼糯稻谷,整精米率不得低于44%;粳稻谷、粳糯稻谷,整精米率不得低于55%。

6.7.5 谷外糙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2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6 黄粒米(稻谷或大米):以标准中规定的黄粒米指标为基础,含量在1.0~5.0%之间的,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含量超过5.0%的不准外调。如调入方发现超过5.0%时,在双方确认的基础上,以5.0%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1.5%,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黄粒米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7 互混。

6.7.7.1 稻谷(糙米、大米)。

a.各类稻谷(糙米、大米)互混的最大限度为20%,超过时不准外调。

b.糯谷(糙米、大米)中混入籼、粳谷(糙米、大米),以标准中规定的互混指标为基础,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2个百分点的,不扣价。

c.籼、粳谷(糙米、大米)中混入糯谷(糙米、大米)及籼、粳谷(糙米、大米)互混或籼糯、粳糯谷(糙米、大米)互混,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5个百分点的,不扣价。

d.各类稻谷互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7.2 大豆。

a.大豆异色粒,以标准中规定的限度指标为基础,每超过3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3个百分点的,不扣价。大豆异色粒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b.1类~4类大豆中混有饲料豆,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2个百分点的,不扣价。混入饲料豆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7.3 荞麦。

荞麦中混入苦荞,以标准中规定的限度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混入苦荞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7.4 黍、稷。

a.黍(米)、稷(米)互混以及混入粟(米)的总限度超过20%的,不准外调。

b.黍(米)中混入稷(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2个百分点的,不扣价。

c.稷(米)中混入黍(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5个百分点的,不扣价。

d.各类互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7.5 葵花籽。

油用葵花籽和普通葵花籽互混,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3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3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互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8 薯类调运中的有关规定。

甘薯的病害块根和马铃薯的疥癣块茎超过标准规定的,降一个等级。不完整块根(茎)的总量不超过规定的,“其他”项指标可以抵补“病害”或“疥癣”项的指标。

6.9 成品粮调运中的有关规定。

6.9.1 大米、小米、黍米、稷米等米类粮食。

6.9.1.1 米类中杂质、碎米、不完善粒等项中,有一项或几项(均包括小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整理到符合标准才能调出。确实无法整理的,降一个等级。

6.9.1.2 从4月1日至9月31日调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晚粳米水分,不得超过14.5%。

6.9.2 小麦粉、玉米粉、莜麦粉等粉类粮食。

6.9.2.1 小麦粉灰分、粗细度、百筋质三项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即降为该等的下一个等级。

6.9.2.2 精制莜麦粉中的粗细度、灰分两项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扣价5%,两项均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降为普通莜麦粉;普通莜麦粉的粗细度、灰分两项指标中一项或两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扣价5%。

6.9.2.3 粉类粮食的含砂量、磁性金属物、脂肪酸值、气味、口味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不能供作食用。

6.9.2.4 粉类粮食的水分超过标准规定的,要就地处理,不能外调。为便于加工,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等5省、自治区在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各等级小麦粉水分可放宽到14.5%,但要降价1%,只能就地销售,不得外调。

6.10 食用植物油调运中的有关规定。

6.10.1 各种食用植物油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一级油标准,但又不低于二级油标准的,要处理到符合标准,确实无法处理的,降为二级油,按二级油作价;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二级油标准,也要处理到符合标准,确实无法处理的降为等外油脂,作价时以二级油为基础,扣价3.0%;一级油如直接降为等外油,除按二级油作价外,再扣二级油价的3.0%。如发现调出的是等外油,也要扣二级油价的3.0%作为整理费。

各种非等级食用油,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标准的,就不得使用标准中规定的商品名称,但可改作其他等级食用油,并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按上述原则处理。

6.10.2 芝麻香油不具备显著香味的,按普通芝麻油作价。

6.11 加工用粮油调运中的规定。

在加工用粮油的调运中,原则上分别参照执行原油、油料、豆类、成品粮油或薯类的规定,也可按加工合同规定执行。

7.本规定由国家粮食局负责解释。

8.自本规定执行之日起,原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年7月8日发布的《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办联〔19〕150号)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委员会、原国家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粮食局(含国家粮食储备局) 发布日期:2001年10月15日 实施日期:200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