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油期货即将推出,这些知识你必须了解!

2.国际社会对油价定价机制的研究

3.不同类型的石油财税制度是什么

4.国际上油价下跌,为什么我们国内的油价却上涨了呢?

原油期货即将推出,这些知识你必须了解!

能源公司石油价格定价制度_石油能源类股票有哪些

据媒体报道,中国原油期货预计在1月18日上市,部分期货公司已经收到上市时间信息,正在让有交易需求的客户尽快,以在原油期货上市前完成交易编码申请。此前已经多次测试确保原油期货的顺利推出。原油期货已酝酿多年,期间几经推迟。上海期货旗下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将以INE为缩写,并允许国内买家以人民币进行期货交易。此外,境外投资者也被允许投资,这在中国大宗商品市场尚属首例。

相对于其它品种有何特殊之处

原油期货是我国第一个对外开放的期货品种,原油期货在平台建设、市场参与主体、计价方式等诸多方面与国内现行期货品种有所不同。原油期货合约设计方案最大的亮点和创新可以用十七字概括,即“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人民币计价”。

国际平台:即交易国际化、交割国际化和结算环节国际化,以方便境内外交易者自由、高效、便捷地参与,并依托国际原油现货市场,引入境内外交易者参与,包括跨国石油公司、原油贸易商、投资银行等,推动形成反映中国和亚太时区原油市场供求关系的基准价格。

净价交易:就是计价为不含关税、增值税的净价,区别于国内目前期货交易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的现状,方便与国际市场的不含税价格直接对比,同时避免税收政策变化对交易价格的影响。

保税交割:就是依托保税油库,进行实物交割,主要是考虑保税现货贸易的计价为不含税的净价,保税贸易对参与主体的限制少,保税油库又可以作为联系国内外原油市场的纽带,有利于国际原油现货、期货交易者参与交易和交割。

人民币计价:就是用人民币进行交易、交割,接受美元等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使用。

下面是上海能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原油期货标准合约,交易单位1000桶/手,最小变动价位是0.1元人民币/桶,最小涨跌停板幅度是4%,交易时间是上午9:00到11:30,下午1:30到3:00。

原油期货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

中质含硫原油

交易单位

1000桶/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桶

(交易报价为不含税价格)

最小变动价位

0.1元(人民币)/桶

涨跌停板幅度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合约交割月份

最近1-12个月为连续月份以及随后八个季月

交易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国家法定节日调整最后交易日

交割日期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

交割品质

中质含硫原油,基准品质为API度32.0,硫含量1.5%,具体可交割油种及升贴水由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另行规定。

交割地点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SC

上市机构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国际主要原油期货

目前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原油期货交易中心为芝加哥商品集团(CME)旗下的纽约商业(NYMEX)、以及洲际(ICE),对应的WTI、布伦特两种原油期货分别扮演着美国和欧洲基准原油合约的角色。其他国家(或地区)上市的原油期货合约影响力较小,包括迪拜商品(DME)上市的阿曼(Oman)原油期货;印度大宗商品(MCX)的原油期货及布伦特原油期货;日本的东京工业品(TOCOM)的中东原油期货;莫斯科的布伦特原油期货;圣彼得堡国际商品的乌拉尔(Urals)原油期货等。

与国外原油期货的区别

我国的原油期货方案和目前国际上几个主要的原油期货品种在交割等级、合约大小、报价单位、交易时间、挂牌月份等多个方面都有所不同。下面是之间的对比图。

参与原油期货交易的条件

参与条件:个人50万,机构100万

据了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可用资金:个人投资者50万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外币,机构投资者100万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

2、知识测试:本人必须参加机构安排的期货交易考试并且合格。

3、交易经验:本人必须拥有10个交易日且参与10笔以上的境内期货仿真交易记录,或者近三年具有10笔以上境外期货交易记录。

境外客户参与原油交易的四种模式

1、境内期货公司会员直接代理境外客户参与原油期货;

2、境外中介机构接受境外客户委托后,委托境内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一户)参与原油期货;

3、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接受境外客户委托参与原油期货(直接入场交易,结算、交割委托期货公司会员进行);

4、作为能源中心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参与原油期货。

推出原油期货的意义

1、为石油石化及相关企业提供保值避险工具

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日益提高,目前进口占比超过55%,进口原油的保值和价格锁定需求显得十分强烈。根据我国入世协议,外国企业获得与国内石油企业同等的国民待遇,外国企业带着价格制定优先权和石油套期保值的双重优势进入国内石油市场。如国内企业无法通过石油期货交易进行避险,就会处于更加被动和不利的境地。

其他的石油石化企业,比如一些民营企业,在产业链中没有定价权,急需在原油期货市场套期保值,锁定生产经营成本或预期利润,增强抵御市场价格风险的能力。

2、争取原油定价权,增强国际竞争力

由于亚太地区还没有权威的原油基准价格,“亚洲升水”使我国进口原油每年要多支出约20亿美元。近二十年来,因为中国等亚洲国家无定价权,在不考虑运费差别的情况下,亚洲主要的石油消费国对中东石油生产国支付的价格,比从同地区进口原油的欧美国家的价格每桶要高出1—1.5美元。

亚太范围来看,近年各国对亚太石油定价中心的争夺日益激烈,我国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亚洲最大的两个能源期货市场是日本石油期货市场和新加坡石油期货市场。我国大庆生产的原油挂靠印尼米纳斯原油(Minas)定价,胜利、大港原油挂靠印尼辛塔中质原油(Cinta)定价,渤海原油挂靠印尼杜里原油(Duri)定价。推出原油期货,无疑将有助于中国争夺国际定价权,稳定国内经济运行。

原油小知识

原油种类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标准,原油可以进行以下分类:

按组成分类:石蜡基原油、环烷基原油和中间基原油三类;

按硫含量分类:超低硫原油、低硫原油、含硫原油和高硫原油四类;

按相对密度分类:轻质原油、中质原油、重质原油三类。

原油为何以桶来计量?桶和吨有什么关系?

世界上最早两处打出工业油流的地方都盛产葡萄酒,而且在本国都很有名气。打出工业油流的人们不约而同用葡萄酒桶盛放刚打出来的原油。

1870年,洛克菲勒成立标准石油公司,他们使用的是自己家族生产的葡萄酒木桶并且自立交货规格,1桶为42加仑。美国取了英国商人和美国商人能共同接受的标准,即沿用洛克菲勒家族标准石油公司自行制定的标准,规定42加仑为1桶。这个标准的原油计量单位“桶”(每加仑为3.7854L(美),故1桶约

159升)就成为至今全世界普遍用的原油交易单位。

然而,“桶”主要还是欧佩克组织和英美等西方国家常用的原油计量单位,是以体积计量的。在中国和俄罗斯等国则是以重量计量的,使用“吨”作为原油计量单位。因为各地出产的原油密度不尽相同,所以一桶原油的重量也不尽相同,大约在128-142公斤之间。1吨原油大约等于7.0至7.8桶。

全球每天的原油产量、消费量有多大?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数据,2016年全球每天的原油总需求为9645万桶/天(1236-1378万吨/天)。总供给为9690万桶/天

(1242-1384万吨/天)。其中,中国每天的原油总需求量为155万吨/天,产量为55万吨/天,相当于每天需求1190万桶,每天供应400万桶。

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7》,2016年全球每天的原油消费量为9656万桶(约1210万吨),同比增长156万桶/天,消费量为2011年以来最高。产量增长创下2011年以来的新高,为

9215万桶/天(约1201万吨/天),同比增长45万桶/天。其中,中国每天的原油消费量为159万吨/天,产量为55万吨/天,相当于每天消费1238万桶,每天生产400万桶。

世界上的原油还能开多少年?

世界原油能开多少年,一般用储比来衡量,即当年的剩余探明经济可储量与当年产量的比例。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7》,世界原油探明储量为17067亿桶,原油消费量352亿桶/年,那么世界原油还可开48年。

当然,世界原油到底还能开多少年,取决于每年新发现的经济可储量,如果新发现的储量大于年开量,储比还会增加。事实上,近年来世界原油的可年限不但没有减少,而且还在增加。

世界重要的原油生产、消费国家有哪些?

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7》,主要的原油生产国家有沙特12349千桶/日,俄罗斯11227千桶/日,美国12354千桶/日,伊朗4600千桶/日,中国3999千桶/日,加拿大4460千桶/日。

主要的原油消费国家有美国19631千桶/日,中国12381千桶/日,日本4037千桶/日,印度4489千桶/日,俄罗斯3203千桶/日,沙特3906千桶/日。

OPEC参考的一揽子原油价什格体系?

OPEC参考的一揽子原油包括12种原油,分别为:阿尔及利亚撒哈拉混合油、安哥拉的Girassol、厄瓜多尔Oriente原油、伊朗重油、巴士拉轻油、科威特出口原油、利比亚的EsSider、尼日利亚邦尼轻油、卡塔尔马林、拉伯轻油、穆尔本原油和委内瑞拉的Merey。

一揽子原油价格体系主要讲欧佩克的宗旨是,协调和统一各成员国的石油政策,并确定以最适宜的手段来维护它们各自和共同的利益。为使石油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都得到保证,欧佩克实行石油生产配额制。为防止石油价格飚升,欧佩克可依据市场形势增加其石油产量;为阻止石油价格下滑,欧佩克则可依据市场形势减少其石油产量。

为什么中东地区动荡对原油市场的影响大?

中东地区动荡对原油市场的影响大,主要是因为:

首先,中东地区的原油储量巨大。沙特阿拉伯的原油储量高达2660亿桶,占世界总储量的比例高达15.7%,其日均产量目前约1200万桶。其次,伊拉克、伊朗和科威特的储量也分别高达1431亿桶、1578亿桶和1015亿桶。

其次,该地区的原油产量和出口量也很大,全球各大原油消费国对其依赖程度很高。据欧佩克2017年1月份月报的数据显示,欧佩克成员中中东产油国的日均产量为2485万桶,占欧佩克产量的近77.7%,占世界总供应量的25.8%以上。

第三,该地区剩余产能很大,因此对油价调控能力很强。沙特阿拉伯是目前拥有剩余生产能力最大的国家,拥有对世界市场进行调控的能力,因此有人将沙特誉为“世界油市的中央银行”。正因为如此,中东产油国国内局势一旦发生动荡和出现社会,对世界原油市场就会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例如2012年初欧盟宣布将对伊朗实施制裁,立即导致国际原油价格出现大幅飙升。再如,2011年利比亚战乱导致利比亚原来日产160万桶的原油供应一度几近停止,给世界油市带来冲击并导致油价飙升。为此,沙特迅速提高产量以弥补利比亚供应中断造成的空缺,对遏制世界油价进一步飙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美国对原油市场的影响为什么那么大?

美国对原油市场影响大主要因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美国原油消耗量十分庞大,2016年达到1963.1万桶/日即71.65亿桶/年,位居世界第一。二是美国进口量很大,日进口达945.0万桶,对全球原油市场的供需影响格局很强1。三是美国综合国力强,有能力且有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影响油价,在世界能源政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四是北美近期的页岩气技术发展有望飞速增加美国本土能源供给,实现美国能源的自给自足,甚至到2020年取代沙特阿拉伯,成为能源生产及出口大国。

美国有什么渠道能影响国际原油价格?

美国影响国际油价的方式有很多,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个:

第一,美国建立了完善的战略储备和商业储备体系,以及库存数据的定期发布机制,同时依托国际能源署建立了战略储备的联合动用机制。

第二,美国建立了发达的能源金融市场体系,其石油期货价格成为了世界石油市场的风向标。

第三,美国有实力雄厚的跨国石油公司以及数量众多的中小石油公司,为石油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七禾网研究中心翁建平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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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社会对油价定价机制的研究

近期,我国一些地区出现了所谓的“油荒”,许多媒体都作了大量分析报道,将矛头指向了我国当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那么,究竟该如何评价当前的定价机制?当前机制存在哪些弊端?定价机制的改革取向应是怎样?

当前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形成及评价

自1998年以来,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已经历了三次改革,其中第三次改革所形成的机制,也就是现行的机制。这个机制是自2001年11月份起形成的,那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以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成品油交易价格为基础,据典型运杂费及国内关税,加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形成由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再由中石油与中石化在基准价上下浮动8%的范围内,制定出具体的零售价格。当三地市场前一个月成交价格加权平均后得出的价格波动超过8%时,国家发改委相应调整国内零售基准价。

总体看,前期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基本上是成功的。但要看到,前期的定价机制改革之所以运行得很不错,兼顾了各方利益,主要得益于改革时面临一个相对有利的国际环境,那就是国际国内石油供应相对宽松,油价相对保持平稳。而自2003年国际油价一路飙升后,现有定价机制便不堪重负,而且,人为压低零售终端价格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明显。

当前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弊端

长期以来,影响国际原油价格的因素主要有三种:石油产量、石油需求以及为控制石油而进行的政治争夺因素。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产量增长幅度有限而需求增加势头不减,再加上政治因素,使得国际石油市场出现了新的特点:低油价时代将一去不复返,国际社会要适应进入一个高油价、高成本的年代。这个大环境的变化使得我国原先在石油价格平稳时期所形成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弊端越来越突出,越来越不适应环境变化,需要重新审视和改革。

(一)国际油价的高位运行以及波动的频繁性将使得当前的成品油价格刚性愈加强烈,只涨不落的矛盾突出。据统计,1999年至今国际油价涨幅已超过400%。国际原油价格从2002年每桶24美元左右,上涨到2005年8月的66美元。我国也不断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自2004年3月31日至今,一年多时间里成品油零价格经历了七次调整,频率比较大。七次调整中,只有一次是降价,而且社会对降价反应并不像想象中的好。因为,从2004年10月份开始,国际油价曾有一段时间的下跌,但国内油价并没有随之下降。而今年5月23日进行降价调整时,国际油价下跌的趋势并不是很明朗。本来,当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参考国际市场价格变化作相应调整,随市场变动而变动。但由于国际油价的高位运行以及波动的频繁性使得消费者对国内油价走势的判断更加固化:只涨不落。这与原先制定的随国际油价走势做出相应调整的定价机制相悖。

(二)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要低于国际油价,还没有真正与国际市场接轨,容易误导消费行为,很难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虽然国内不断调价,但幅度有限,主要是考虑到高油价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和人们的承受能力。例如,从今年年初至今,国际油价上涨了逾60%,已达到67美元/桶,而国内成品油价格经多次调整涨幅也才为22.5%。这种相对较低的成品油价格,容易误导消费行为,并不利于我国长期的能源供应。一个最显著的例子是,相对较低的油价助长了一些大排量、高耗能轿车的使用,同时导致部分地区、部分产业出现经济过热。

(三)定价机制易于导致油价倒挂,特别是使得石油加工业亏损严重,产量上不去,石油零售企业可能会出现油源短缺或“油荒”现象。从上面的定价机制可以看出,目前国内的原油进口价格已与市场接轨,随之波动;而成品油零售价格却由于时滞原因,还不能适时进行调整。这个机制在油价大幅度波动的时候很容易出现所谓的“油价倒挂”现象:国际原油价格攀升,炼油企业原油购价格不断上升,而成品油的价格却并没有随之提高,造成成品油价格低于企业的炼油成本,企业“越炼越亏”。

(四)现行定价机制容易激发囤油欲望,助长石油流通体制中的投机现象。当石油市场供求关系紧张时,根据国际油价的走势,国内销售者很容易就能够判断国内油价的基本走势:上调还是下调,在做出价格预期后,就能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囤积。在生产环节,由于国内炼油环节还是处于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公司垄断原油炼制阶段(目前全国非国有炼油企业不足百家),由于配置和供应保证等原因,国有炼油企业的巨额关联交易在客观上无法避免。为减少亏损,两大集团将在自认为可以保证国内供应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加工量。加工量不能完全兑现,再加上调运不及时等外部客观原因,可能出现局部甚至全局性紧张。一旦短缺,市场力量将进一步加剧短缺的负面循环。一方面,原油进口不足、炼厂炼能不足或者消极应对,都难以在短期解决;另一方面,社会加油站由于获取油品的渠道越来越窄,囤油行为有增无减。即便是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巨头,也有可能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囤油、惜售的投机行为,从而对石油市场的稳定供应产生不利影响。

(五)没有真正反映国际油价波动对我国市场的影响,与现实开始脱节。

如何认识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

(一)定价机制改革应与价格调控相结合,避免定价机制改革成为油价上调的信号,从而带来价格连锁反应。由于石油价格是上游产品的价格,很多的下游产品都和石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石油的价格变动成为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可能带动整个物价指数上升。虽然我国在经历13年石油危机以后,抵御高油价冲击的能力明显加强。但是,如果在国际油价持续上涨时期改革成品油定价机制,很容易被一些企业和个人借机助长石油涨价,进而抬高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带来价格连锁反应,推动价格总水平回升甚至上涨。

(二)认清石油产业的双重特性,深化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既要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取向,又要积极稳妥有序有别分步推进,更要加强的监管作用。石油产业具有竞争性、基础性的双重特性。作为竞争性产业,成品油价格理论上应在宏观调控下,由市场供求形成。具体进程要取决于市场发育程度。作为基础性行业,成品油价格的变动对所有行业和人民生活有很大影响。因此,对成品油价格放开的进程、时机,是涉及国民经济全局的问题,要统筹考虑国内外市场能源供求、储备几个环节的可承受度、价格可控的程度。考虑到近两年石油供求矛盾仍然突出,国际油价在高位有较大幅度波动等情况,不宜完全放开价格。但仍应坚持改革的市场化取向,从多方面引进市场竞争,反映市场供求,使定价或指导价更加具有灵活性、及时性,更多地反映市场供求的真实变化。

(三)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是出现“油荒”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要解决“油荒”问题,不是单独地改革定价机制本身就能解决的,必须综合配套解决。“油荒”的出现并不是单纯地由定价机制造成的,即使成品油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如果国际原油价格持续高涨的话,国内石油消费将受到影响。在现有两大公司控制进口石油的背景下,不排除为了降低风险、追求利益最大化,拥有进口权的石油企业尽量控制石油供给量,同样可能出现“油荒”问题。因此,要解决“油荒”问题,不是单独地改革定价机制就能解决的,还需要改革整个石油投资、生产、经营体制。但出现“油荒”肯定说明油价形成机制有问题,必须做出一定的修改。

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政策取向

目前我国成品油市场尚不是很成熟,成品油批发市场竞争主体不多,如果现在就完全放开,势必形成少数企业垄断控制,联手赚取超额利润。还可能使“走私油现象”重新“抬头”,一些企业通过不法手段,从国内外差价中牟取利润,甚至会造成国内市场的混乱。没有定价的风向标,完全依靠分散市场自主地形成价格,势必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毕竟,石油作为基础能源,维系着国民经济的生存与发展,成品油价格改革不能操之过急,完全开放确实需要一个过程。现阶段如果不加以控制,对消费者来说可能结果可能更坏。因此,近期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取向只能是在主导下逐步走向市场化定价。

从我国成品油价格的形成因素看,主要有以下四个部分:进口原油的到岸价、炼油厂的出厂价、经销中的批发价或调拨价和最终的零售价。在这四个部分中,到岸价是完全由国际市场决定的,很难管制,其余的都可以控制住。那么就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只管出厂价,其余的批发价、调拨价、零售价完全放开;二是只管零售价,在国际、国内批发价一定浮动范围内零售价不变。

按第一种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对炼油企业进行补贴,即不管国际原油价格如何变动,炼油企业的出厂价格保持在一定幅度浮动,如果原油价格变动幅度很大,要考虑用一定数量的补贴或者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来支持炼油企业的生产,这种方法意在尽量减少炼油企业由于进口原油和成品油出厂价格之差所带来的损失,保持其生产的积极性,同时又可以降低国内市场成品油价格波动幅度。但这种方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目前我国大多数炼油企业是终端石油公司的加工车间,给炼油企业进行补贴实际上是给整个石油产业链补贴,不利于把我国石油公司培养成真正具有竞争力的国际大石油公司;从价格机制上看,则是从国际市场价格机制的倒退。

第二种方法是对批发价、调拨价、零售价等进行一定的控制,这种方法实际上是对当前价格机制的一种改良:增加零售价浮动的幅度和调整中准价的频率。一方面加大在零售基准价基础上的成品油价格浮动比例,即企业在国家确定的零售基准价基础上,可以自行确定的价格浮动比例超过目前8%的限制。这里面涉及浮动幅度的限制问题,幅度过大无异于完全放开价格;而不对成品油定价作任何政策性限制,会加大高油价对国内经济运行产生的负面影响或放大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弊病,因此,对这个具体幅度还要做仔细研究。另一方面就是在调整中准价的“频率”上作文章,在国际油价高涨的时期内,将目前“一个月跟踪法”的时间跨度缩短,改为两周跟踪法,甚至更短。通过加快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频率,从“滞后定价”逐步过渡到“实时定价”,从而向更合理的市场规则迈进。这样,不仅可以矫正被扭曲的成品油市场,减少炼油业的亏损,而且能使各个方面适应油价的频繁变化,为油价机制的改革创造条件。

综观上述改革办法,各有其缺点,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油价高涨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油荒”问题,但仔细考究起来,灵活运用两种办法是若干种成品油定价改革方法中最便于实际操作的方法,也是一个最接近实际的办法。要想最终解决成品油的市场化定价问题,必须经过以下几步:首先是改革成品油的价格形成机制,比如解决从滞后油价向实时油价转变等现实问题;其次是切实放开批发环节,在对外开放之前先对内开放,改变由两大集团公司集中批发的现状;第三,要逐步放松对油源的控制,在石油进口环节真正实现竞争;最后,配套进行成品油市场准入、油源和市场监管等环节的改革。只有综合进行整个石油体制改革,才能促使成品油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形成。

不同类型的石油财税制度是什么

油气财税制度概况 世界石油工业凝聚着巨大的财富。在许多国家,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油气都将对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开发石油中的巨大风险与获取石油后的高额回报形成巨大反差,以至于石油税收对石油工业部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由此产生了石油行业独特的财税制度。

油气税制包含在一国能源税制之中,并成为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能源税收政策上,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发展阶段等方面的差异,各国执行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税收政策。从总体上看,发达国家一般都对能源课税,能源税(Energy Tax)在一些国家已经成为主要税种;而发展中国家大多数取对能源产销进行补贴的政策,在南美洲和亚洲一些国家,如智利、菲律宾、泰国等则和工业化国家一样,对能源产品课税。在发达国家的能源税制模式中,诸如汽油、车用柴油等运输燃料是核心,而环境成为发展的焦点。

从税收政策方式上看,世界各国的能源税制体现在财政补贴(负税收)、税式支出和税收征集三个方面。能源补贴主要是为了维持能源低价,以满足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对外贸易和国际收支等方面的要求。但是,能源补贴所维持的低价政策产生了一系列消极后果,它不仅侵蚀了巨额的财政收入,引发财政危机,客观上还鼓励和纵容了过度的能源消费,加剧了能源的紧缺程度和环境污染的进程。在课税制度方面,能源课税可分为对能源生产的课税、对能源消费的课税和车辆购置、交通运输等方面的间接课税。对能源生产和消费的直接和间接的课税是各国在保护本国、节约能源、控制污染方面的主要税收政策。

主要国家的油气财税制度 尽管地质、工程和财务原则对各国石油业都是普遍适用的,但不同的财税制度下所产生的国家或石油公司的利益分配结果却大相径庭。因此,各国都有独特的税收结构,以此体现各自对油气这种自然的特别关注。不能决定大自然的恩赐,但却可以通过控制税收来决定油气勘探的经济效益。

(1)对能源生产的课税。

在生产环节,世界各国的能源课税主要体现在产品销售税、公司所得税、租金税、石油开税、石油收益税等方面。开加工环节的能源课税具有特殊功能,它可以从生产的源头限制和控制环境污染、浪费的经济活动,并鼓励人们寻找能源替代品。因此,一些国家对能源掘产业建立了立体型的多重税制。

①英国的“北海石油开税制”。

在英国,北海油田是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为此建立的“北海石油开税制”是西方能源掘业税制的一个典型。该税制规定,掘公司必须缴纳四种税收:

一是石油开税。这是一种特许费性质的税收,按油价的12.5%课征。

二是石油收益税(Petro1eum Revenue Tax)。它以石油销售收入扣除勘探开输送至英国海岸的成本后的余额为税基。该税种包含一系列的税收优惠,例如,提供135%的起初资本支出的扣除,开公司每年享受500000吨的原油免税等。

三是预提公司所得税(ACT)。在确定应税利润时,取了区别于一般公司的专门的税基计算规定,称之为“内部体系”,以适应石油开经营中盈利核算的特点和实际状况的要求。

四是预缴石油收益税(Advance Petro1eum Revenue Tax)。该税种从1980年起开征,属于特许开费和石油收益税的混合性税种,按毛收入减去石油宽免量作为税基,课以20%的税率。

②日本的汽油税和石油液化气税政策。

汽油税的课税对象为汽油,从量计征,纳税人为国内生产汽油的制造商和汽油进口商。从形式上看,汽油税为日本中央财政一般性财源,不过,从1998年起5年内,全部汽油税收入作为中央的道路建设特别财源,其中1/4的资金用于向地方道路建设的转移支付资金。尽管该税种的课征本意并非出自能源角度,但它从客观上限制了能源过度消费,促进了环保。

石油液化气税是作为汽油税的一种调整措施,在汽车使用汽油时征汽油税,汽车使用石油液化气时也相应征税。该税从量计征,课税对象为汽车用石油液化气容器中注入的石油液化气。纳税人为国内生产石油液化气厂商或进口商。

③发达国家在公司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的规定。

不少发达国家通过公司所得税中的差别待遇来限制能源开。例如,美国国内原油价格管制放开后,1980年卡特开征能源额外利润税,作为调节原油现价和原来价格之差价的配套措施,以防止国内原油价格上升,产生超额利润,刺激滥滥掘石油的消极后果。增值税方面,在法国的增值税政策中,一些燃料产品,如加热油、动力油、天然气、润滑油、柴油等,不能获得抵扣。在荷兰和瑞典的增值税体系中,对矿山企业、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经营没有特殊免税规定。

④发展中国家的能源生产课税。

为提高能源掘课税的环保效应,一些发展中国家精心设计了他们的能源税制。例如,印度尼西亚是一个石油丰富的国家,振兴民族经济需要合理地掘和利用矿产。在税收政策上,印尼一方面提供刺激吸引外资收入,另一方面,通过租金课税,限制能源的过分掘,增加财政收入。早在1967年,印尼就引入了生产配额合同(Production—Sharing Contract)。除租金课税外,石油生产收益要在投资者和之间分配,其中公司的收入份额实行封顶。有效地控制了能源过度掘,促进了环境保护。

(2)对能源消费的课税。

目前,世界各国对能源消费征税的主要税种为能源税和各类石油消费税。对能源消费征税体现了各国广泛的政策意图。可以通过对能源消费征税向分散的消费者筹措环保资金,并获得大量财政收入,保证公共设施和服务的成本补偿。此外,对能源消费征税也是贯彻收入分配政策,平衡国内外能源差价的一种重要手段。

①德国的能源消费税收政策。

德国没有统一的环保税,但其许多税收政策都考虑了环保因素。其主要税种是矿物油税。矿物油税是对汽车燃料征收的一种税。开征矿物油税起初只是为了控制消费,并未考虑环保因素。后来从环保角度出发,规定了不含铅的汽油比含铅的汽油适用税率低。这样,含铅汽油就比不含铅汽油价格高,以此引导消费。近年来,含铅汽油占汽油总消费量的比例连续下降,目前约为6%。

②奥地利的能源消费税收政策。

奥地利税制中与能源消费有关的税种主要有标准油消费税、道路运输税、能源税和化肥税等。

a.标准油消费税实际上是一种汽车货物税。

汽车、摩托车销售商、租赁商在销售或出租车辆时交税,进口车在进口环节不交税,而是在登记注册时缴纳。征税范围仅限于对新车的一次性征收,消费者买车时在价格上实际负担此税。税率为2%,从价征收。

b.能源税对电和天然气征收。

该税 1996 年 6 月 1 日起开征,税率分别为:电 0.1先令/ 千瓦时,天然气0.6先令/立方米。供电厂将电力销售给单位和个人时为纳税环节。发电厂之间供电以及发电厂将电销售给供电厂的行为均不征税。另外,为保护电力企业的利益不至于因税负过高而受到较大影响,税法规定以增值额的0.35%为最高税负线,超过部分退还。

③法国的能源生态税。

法国从2001年开始向企业和个人征收机动车燃油生态税。从2001年算起,该项税款逐年增加,到2010年,每升汽油将增加0.35法郎生态税。除征收能源生态税外,法国还将通过限制在市内行车、发展公共交通、提倡铁路和水路联运等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3)道路交通等方面的间接课税。

现代社会中,能源消费的大部分集中在交通运输行业,该行业也成为重要的污染源,同时也是各国重要的课税对象。工业化国家在交通领域的课税是系统的、全方位的,它涉及到车辆、道路以及石油产品的消耗等方面。税种主要为汽车税、道路使用税等。

例如,德国开征了汽车税,其目的是将无净化器的汽车淘汰掉,同时增加环保资金来源。汽车税根据汽车产生有害气体的多少用不同政策,对产生有害气体低的汽车5年内不征税,5年后征低税。1994年起,对3.5吨以上的载重卡车按卡车的净吨位征收汽车税,同时考虑汽车的噪音量,对安装了净化器的小轿车征低税。欧盟19年1月1日起提高了汽车的废气排放量标准。据此,德国汽车税的征收标准也相应改变,对汽油车分三种情况征税:一是对高于标准的汽油汽车按低税率每公升10马克征收;二是对刚好达标的汽油汽车征税标准不变;三是对不符合标准的汽油汽车每公升征收47马克。对柴油汽车的征收标准则更高一些。

日本开征的地方道路税与前面所述汽油税课税依据、课税对象均相同,亦为从量税。该税由国税征收,其全部资金作为都道府县和市町村的道路建设特别财源,让给地方。

国际上油价下跌,为什么我们国内的油价却上涨了呢?

一是因为油价定价机制。根据现行油价定价机制,国内成品油以国际原油价格、叠加关税成本、炼油成本、国际原油到成品油全链条相关企业利润为基础。这个利润包括三桶油的利润和加油站的利润。然后油价每10天进行一次调整。但国际原油价格本身处于波动状态,将导致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过程滞后。

二是由于疫情的影响。疫情经济下,不少企业纷纷裁员。加上油价上涨,很多家庭被迫控制生活成本,不会开车上路。上升后,早晚高峰均未出现堵车现象。不仅我国汽车每年使用大量汽油,企业生产、运输和种植农作物也需要大量柴油。油价上涨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尤其是在春耕阶段。柴油的上涨也会影响种植成本。今年粮食价格是否会上涨,尚不得而知。

三是因为石油垄断。事实上,石油行业具有自然垄断行业的所有基本特征,因为石油行业本身具有比较显着的规模经济和大量的沉没成本这两个特性。根据一些规模经济和沉没成本的理论,被三大巨头垄断的石油公司完全占据了石油市场的生产经营,从而可以更有效、更充分地利用现有的一些,消除重复。

再者是因为石油的政治性质。虽然像我国这样的石油消费大国,一直想远离?石油政治?,回归正常的?商品属性?。但是,?石油政治?问题不能摆脱。反而会随着当前疫情下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和冲突,产生更大的影响。作为不可再生,石油也是国际贸易中最大的商品。人们的生产生活高度依赖石油,石油定价复杂。根据经济学定价理论,石油价格应由生产的边际成本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