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油定价标准是什么?

2.全球原油定价体系由哪三个核心环节构成?

3.石油是怎样标价的?

4.国际原油价格包括哪些价格呢 ?

5.现货原油的报价方式是什么?

6.石油定价权是由谁决定的?

原油定价标准是什么?

国际石油价格行情-国际石油价格定价机构名单

在讨论原油价格时,我们会遇到一些标准的单位:(1)欧洲的布伦特(此名源自一个北海油田)原油价格;(2)美国用WTI(West Texas Intermediate,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原油价格;(3)中东用迪拜原油价格。所有其他的原油价格都是以此为基准制定的,价格也取决于原油的品质(密度、含硫量等)。原油价格都是以美元/桶来计量的;石油产品价格为美元/吨;天然气产品价格表示为美元/百万英热单位。为简化起见,原油价格意味着布伦特原油价格,它是所有进口到欧洲石油的基准价。然而,在谈论长期的石油价格时,就必须知道是名义上的价格还是美元价,或者是实价还是定值美元价。前者是当时即付的价格,后者是将长期交易中美元购买力变动因素消除以后的实际价格。由于交易中所提出的关于石油燃料和石油桶的比率的价格会波动,所以实际交易价的波动范围极大。关于石油价格的参考往往也就是在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输往俄克拉荷马州库欣的WTI/轻质原油的零售价,或者是在跨州交易所(ICE)进行交易的输往萨洛姆湾布伦特原油价格,在该交易所,国际石油交易所(International Petroleum Exchange)就与ICE合为一体。1桶原油(美制加仑或约159升)的价格高度依赖于它的等级(由密度或API度以及含硫量决定)和产地。绝大多数原油并不是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而多以跨国买卖为基础进行交易,多以由Argus Media Ltd和Platts等定价机构确定的原油等级作为参考标准。其他一些重要的基准点包括迪拜价格、马来西亚塔皮斯(Tapis)轻质原油价格和欧佩克一揽子价格。美国能源信息署应用进口炼油厂收购价格(the Imported Refiner Acquisition Cost),所有通过进口进入美国的石油的平均价格都是以世界石油价格计算的。

全球原油定价体系由哪三个核心环节构成?

第二阶段:“七姐妹”时期。

第二阶段是1928年到1973年,这一阶段由国际性的卡特尔“七姐妹”控制着石油市场的价格。开始的标志是1928年埃克森、英国石油公司和壳牌公司在苏格兰签订的《阿奇纳卡里协定》,后来美孚等另外四家石油公司也加入了这个协定。协定为了防止寡头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划分了各协议签订方的市场份额,并规定了石油的定价方式。即,无论原油的原产地,其价格均为墨西哥湾的离岸价格加上从墨西哥湾到目的地的运费。后来由于中东地区原油产量的增加,以及欧洲市场对原油定价标准的不满,增加了波斯湾离岸价与目的地运费之和的标准。

“七姐妹”通过该协定将油价长期压制在一个极低的标准,极大地侵害了石油资源国的利益。石油资源国的政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对石油卡特尔组织进行了公开谴责,并开展了广泛了石油国有化运动。在双方力量的抗争下,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欧佩克)应运而生。1960年,沙特阿拉伯、委内瑞拉等五个国家表决成立了OPEC,并于1973年单方面宣布收回对石油的定价权。

第三阶段:欧佩克时期。

第三阶段是1973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这一时期的原油价格由欧佩克控制。欧佩克的根本目标是通过控制油价,消除不必要的价格波动,保障产油国获得稳定的石油收入,维护产油国的利益。在1973年之后的10年中,欧佩克成员国逐步实现了对石油公司的国有化,并采用了直接固定石油价格的策略。欧佩克以沙特阿拉伯34°轻质油油价作为基准油价,不同的石油之间有一定的差价,而欧佩克所有成员国需要放弃石油产量的自主决定权来维持这种价差体系的稳定。在此阶段,石油价格从最初的每桶3美元逐渐提升至30美元以上。石油价格的不断攀升将石油利益从西方发达国家转移至石油资源国。这一时期,欧佩克的成员国也由最初的5个扩展至13个,与今日的规模已无太大差别。

然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持续的高油价导致了石油需求量的降低和相对过剩的生产能力,加之欧佩克之外的产油国石油产量的提升,欧佩克为了保持自己在国际原油市场的份额,采取了降低价格、保护份额的策略。这一时期,欧佩克首先通过与非欧佩克产油国的“价格战”维护了自身的市场份额,并迫使非欧佩克成员国妥协同意削减石油产量,欧佩克成员国内部也重新确立了配额制度。然而原油的减产导致油价再度上升,这引起了消费者的恐慌,石油贸易大量从长期合约转向现货市场。而现货市场的不断壮大,渐渐削弱了欧佩克对原油价格的影响力。

此后直至2004年,欧佩克虽然在名义上仍然采取直接设定目标油价的策略,期间也对目标油价两次进行向上调整,但除去通货膨胀,目标油价并没有显著上涨。由此可见欧佩克对油价影响力的降低。

21世纪初,由于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欧佩克实际油价已远高于目标油价,其定价策略不再适应市场需求。2005年1月,欧佩克正式放弃了对石油价格的直接干预,并在其后逐渐放松了成员国之间的配额制度。这一阶段,欧佩克主动采取维持石油供给市场适度紧张的战略,加之中东地区势的不稳定,国际石油市场的供给一直偏紧。

虽然欧佩克提出,他们仅在确定石油价格上涨是出于供需不均衡而非投机因素时,才通过增产抑制油价上涨,但其产出的增加并不足以应对不断上升的需求,其实质已失去抑制油价上升的能力。由于欧佩克成员国的经济状况仍严重依赖于石油出口收入,在油价下跌时,成员国并不会通过减产维持油价,而是采取增产这种竞争性的策略。20世纪80年代后,欧佩克对原油价格的影响力不断下滑,至今已无直接的控制能力。

第四阶段:“交易所”时期。

第四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这一时期现货市场的交易为国际原油的主要交易形式。现货市场形成之初只作为各大石油公司相互调剂余缺和交换油品的场所,故也称为剩余市场。但在1973年石油危机之后,石油交易量从长期合约市场大量转移到现货市场,现货市场的价格开始反映石油生产的成本及边际利润,具有了价格发现功能。目前,国际上有美国纽约、英国伦敦、荷兰鹿特丹和新加坡四大现货交易市场。

在现货和期货市场主导的定价体系之下,国际原油市场采用的是公式定价法,即以基准的期货价格为定价中心,不同地区、不同品级的原油价格为基准价格加上一定的升贴水。

公式表达为:P=A+D,其中,P为原油交易现货市场的结算价格,A为基准价格,D为升贴水。目前有两大国际基准原油,即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价格(WTI)和北海布伦特原油价格(Brent)。公式定价法是将基准价格和具体交割的原油价格连接起来的机制,其中的升贴水是在合约签订时就订立的并且通常由出口国或资讯公司设定。需要注意的是,公式定价法可以用于任意合约,无论是现货、远期,还是长期合约。

历史上,WTI原油在国际原油市场上一直占据着更加核心的地位。这是由于WTI主要反映美国市场的原油供销以及库存状况。二战之后,美国在世界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话语权,并且北美地区一直是最大的原油消费区,也是重要的原油生产区,加之WTI原油的质量好于布伦特,更适于石油生产,因此WTI价格的变化能对世界经济产生更大的影响,WTI也更适合作基准原油。

不过,近年来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欧亚和中东地区对国际原油价格的影响力逐渐增强。基于布伦特的定价体系日趋完善,其影响力不断上升,目前已成为最有影响力的基准原油。国际上近70%的原油交易均以布伦特为基准原油。美国能源信息署(EIA)在发布的2013年度能源展望中也首次用布伦特代替WTI作为基准原油。

虽然在2013年5月,基于布伦特的普氏定价体系受到了来自欧盟委员会的调查,因为其类似于Libor的报价系统使普氏价格有被操纵的可能,即普氏价格不能公允地反映国际原油供需的基本面,市场也有猜测WTI可能借此重新树立自己的风向标地位。但考虑到普氏定价体系有现货市场庞大的交易量作为支撑,我们仍需要深入了解普氏价格体系。

普氏价格体系简介

普氏价格体系是以布伦特为基准原油的价格体系,其提供的价格包括即期布伦特(Dated Brent)、远期布伦特、布伦特差价(CFD),以及其他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的报价参考。其报价体系类似于Libor,依据主要石油公司当日提供的收市价并进行综合评估得到。

下面介绍与原油现货定价紧密相关的几种价格。

1.北海原油。

普氏价格体系所使用的布伦特原油指的是北海地区出产的原油,是布伦特、福地斯、奥斯博格、埃科菲斯克(取四种原油首字母为BFOE)的一篮子原油。在普世定价体系形成之初,布伦特原油被认为是北海原油的代表,只将其价格作为基准油价。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布伦特原油产量急剧下降,到了21世纪初,布伦特油田产量已经衰减到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在2002年,普氏价格体系采用了布伦特、福地斯、奥斯博格(简称BFO)的一篮子油价;在2007年,又加入了埃科菲斯克,形成了BFOE。但出于习惯,我们今天仍用布伦特原油指代BFOE。

采用一篮子原油作为基准原油有利于扩大基准价格的市场基础,但由于这些原油的质量不一,其中福地斯、奥斯博格的密度较小,含硫量较低,质量高,埃科菲斯克质量较低,而这些原油都可以用于远期和期货交割,这就导致BFOE的卖方更倾向于交割低品质原油,如埃科菲斯克,而非高品质原油。

为了激励卖方更多地交割高品质原油,普氏价格体系分别于2007年和2013年引入了品质折扣系数(de-escalator)和品质溢价因子(quality premiums)。品质折扣系数是指,当卖方交割的原油含硫量超过0.6%时,每超0.1%的硫分,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60美分/桶。

与品质折价相反,品质溢价是指,在接收到较交易时所保证的品质更高的原油时,原油买方须向卖方支付作为回报的费用。对于奥斯博格、埃科菲斯克两种高品质原油,品质溢价因子是估价公布日前两个整月内,该两种等级原油与BFOE中最具竞争力的一种原油之间的净差价的50%。

2.即期布伦特。

即期布伦特是一个滚动估价,它反映估价当日起10—25天的BFOE现货价格(周一至周四的估价是估价发布当日起10—25天装运的即期布伦特现货,周五的估价是估价发布当日起10—27天装运的即期布伦特现货),此处的10—25天被称作估价窗口。由于原油的运输和储存的特性,原油的立即交割并不经常发生,这就使得原油现货市场具有一定的远期性质,估价窗口期由此产生。25天的惯例源于在实际操作中,卖方须在交割前提前25天通知买方船货的装运期。所以,虽然即期布伦特通常被认为是现货市场的价格,但它实际反映10—25天的远期价格。

最初,普氏采用的估价窗口是7—15日,与布伦特原油的估价窗口一致,但其他的北海原油品种的估价窗口均长于布伦特原油。随着布伦特原油产量的下降,为了使普氏价格更贴近北海市场的惯例,普氏将估价窗口增加至10—21天。随着布伦特产量的进一步下降,于2012年6月,普氏价格体系将窗口期进一步扩展至10—25天。

另外,即期布伦特反映的是BFOE的一篮子油价,这并不是四种原油价格的代数平均数,而是通过对最具竞争力的品种赋予最大的权重而更好地反映最具竞争力品种的价格,以确保估价反映供需基本面。

3.远期布伦特。

远期布伦特是最早出现的布伦特金融工具。布伦特远期是一种远期合约,在这个合约中会确定未来具体的交割月份,但不会确定具体的交割日期。布伦特远期的报价一般是未来1—3个月,如5月会有6—8月的布伦特远期的报价,这些报价是合约确定的、针对具体交割油种的报价。

4.布伦特价差合约。

布伦特价差合约(Contract for Differential,简称CFD)是一种相对短期的互换,其价格代表了在互换期间内,即期布伦特估价与远期布伦特价格之间的市价差。普氏能源资讯提供未来8周的CFD估值,并在每周定期评估。市场上也有公开交易的一月期和两月期的CFD。

CFD通过将互换期间内即期布伦特与远期布伦特之间随机的市价差转换为固定的价差,可以为BFOE现货头寸的持有者对冲即期布伦特市场的风险,也可以用于投机。

以布伦特为基准价格的原油现货定价

依据公式定价法,原油现货的价格为基准价格加上一定的差价。在普氏价格体系中,基准原油为布伦特,基准价格为即期布伦特,现货价格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除了要加一个合约规定的差价外,还要加上现货升水或减去期货升水。其中,期货升水或现货升水的数据由CFD市场提供。

例如,一宗交易确定的升水为1.00美元/桶,交易确定在一个月之后完成,则在今天这个时点,这宗交易的现货价格(在今天这个时点,该价格为远期价格)为当前的即期布伦特价格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再加上1美元升水。

实际上,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即远期布伦特,就是由即期布伦特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得到的。因此,上述定价方法也可以理解成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加上不同品种的差价。利用即期布伦特和CFD的报价信息,就可以得到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曲线。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品种的原油有不同的估价窗口和平均计价期(习惯上,原油现货在装船后的一定期限内定价,这段期限的平均值称为平均计价期),故普氏价格体系针对不同的原油品种,提供了相应期限的即期布伦特价格。不同品种的对应期限如表1所示。以地中海品种为例,普氏价格体系会为每笔交易提供即期布伦特13—28日的价格,加上这笔交易对应的CFD价格,再加上一定的差价,就得到了这笔交易的现货价格。

另外,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的布伦特期货合约交易量大,也常被用作基准价格。布伦特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时,是根据布伦特指数进行现金交割的,而布伦特指数是根据远期价格得到的指数。也就是说,布伦特期货的价格会收敛于布伦特远期的价格,而非布伦特现货的价格。

虽然布伦特期货合约并不进行实物交割,但持仓者可以通过期货转现货(EFP)将该头寸转化为现货头寸,即远期头寸或25日现货头寸。EFP的价格是由互换双方决定的。EFP将布伦特的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联系了起来。

普氏价格体系提供了EFP的远期价格估值,反映了对应交割月份期货和远期之间的差价,联系了期货和远期市场。因此,以布伦特期货价格作为基准价格的现货价格等于期货价格加上EFP差价,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最后再加上合约规定的差价。

石油是怎样标价的?

石油价格的标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程序,随着全球石油贸易的发展,产生了不同的石油标价方法。

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官方价格 这一价格指的是以沙特的轻油为基准的标准原油价格,是20世纪60年代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与西方跨国公司降低“标价”行为进行抗争的结果。在60年代后期特别是70年代初以来,在历次部长级会议上,OPEC都会公布标准原油价格作为当时统一的官价。到20世纪80年代,由于非OPEC产油量的增长,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官价”已不起多大作用,取而代之的是以世界上7种原油计算的平均价格(7种原油一揽子价格)来决定该组织成员国各自的原油价格。7种原油的平均价即是参考价,然后按原油的质量和运费价进行调整。

非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官方价格 这是非OPEC成员的产油国自己制定的油价体系。它一般参照OPEC油价体系,结合本国实际情况而上下浮动。

现货市场价格 20世纪70年代以前,石油现货市场仅仅是作为各大石油公司相互调剂余缺和交换油品的手段。石油现货交易量只占世界总石油贸易量的5%以下,现货价格一般只反映长期合同超产部分的销售价格。因此,这个阶段的石油现货市场称为剩余市场(Residua1 Market)。1973年石油危机后,随着现货交易量及其在世界石油市场中所占比例逐渐增加,石油现货市场由单纯的剩余市场演变为反映原油的生产、炼制成本、利润的边际市场(Margina1 Market),现货价格也逐渐成为石油公司、石油消费国政府制定石油政策的重要依据。为了摆脱死板的定价束缚,一些长期贸易合同开始与现货市场价格挂起钩来。这种长期合同与现货市场价格挂钩的做法一般采用两种挂钩方式,一种是按周、按月或按季度通过谈判商定价格的形式;另一种是以计算现货价格平均数(按月、双周、周)来确定合同油价。石油现货市场有两种价格,一种是实际现货交易价格,另一种是一些机构通过对市场的研究和跟踪而对一些市场价格水平所做的估价。

期货交易价格 买卖双方通过在石油期货市场上的公开竞价,对未来时间的“石油标准合约”在价格、数量和交货地点上,优先取得认同而形成的油价为石油期货价。

从近几年的原油价格波动情况看,期货市场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发挥了价格发现功能,期货价格已成为国家原油价格变化的预先指标。石油期货交易所的公开竞价交易方式形成了市场对未来供需关系的信号,交易所向世界各地实时公布交易行情,石油贸易商可以随时得到价格资料,这些因素都促使石油期货价格成为石油市场的基准价。据普氏、阿格斯等世界权威石油价格指数管理机构介绍,在确定原油和油品价格水平时,石油期货交易所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是十分重要的因素。

以货易货价格 OPEC成员国在出口其生产的原油时必须遵守成员国之间共同商定的官方价格,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有些急需资金的成员国为了补充物资,需要多采石油,但是又要遵守OPEC的产量配额。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有些国家就采用以货易货的方式交换其想要的物资。采用这种方式时,其原油价格虽然是按照OPEC官方价格计算,但由于所换物资的价格高于一般市场价,所以实际上以货易货的油价往往低于官方价格,因而这是在市场疲软情况下一种更加隐蔽的价格折扣方法和交易手段。

以货易货最基本的形式是用石油换取专门规定的货物或服务,此外还有以油抵债、以油换油、回购交易等多种形式。

净回值价格 又称为倒算净价格(Net Back Pricing)。一般来说净回值是以消费市场上成品油的现货价乘以各自的收益率为基数,扣除运费、炼油厂的加工费及炼油商的利润后,计算出的原油离岸价。这种定价体系的实质是把价格下降风险全部转移到原油销售一边,从而保证了炼油商的利益,因而适合于原油市场相对过剩的情况。1985年沙特阿拉伯就是在当时原油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采取这种油价体系来争夺失去的市场份额的。

价格指数 信息已成为一种战略资源,许多著名的资讯机构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即时采集世界各地石油成交价格,从而形成对于某种油品的权威报价。目前广泛采用的报价系统和价格指数有:普氏报价(P1atts)、阿格斯报价(Petro1eumArgus)、路透社报价(ReutersEnergy)、美联社报价(Te1erate)、亚洲石油价格指数(APPI)、印尼原油价格指数(ICP)、远东石油价格指数(FEOP)、瑞木(RIM)。原油现货市场的报价大多采用离岸价(FOB),有些油种采用到岸价(CIF)。

国际原油价格包括哪些价格呢 ?

国际原油价格 国际原油市场定价,都是以8世界各主要产油区e的标准油为0基准。比1如在纽约期交所,其原油期货就是以8美国西得克萨斯中7间基原油WTI(WEST TEXAS INTERMEDIUM)”为5基准油,所有在美国生产或销往美国的原油,在计1价时都以8轻质低硫的WTI作为5基准油。因为1美国这个d超级原油买家的实力o,加上n纽约期交所本身的影响力p,以8WTI为0基准油的原油期货交易,就成为1全球商品期货品种中2成交量的龙头。通常来看,该原油期货合约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及z很高的价格透明度,是世界原油市场上j的三o大a基准价格之q一c,公7众和媒体平时谈到油价突破多少5美元d时,主要就是指这一i价格。 然而,世界原油三h分5之x二m以1上i的交易量,却不u是以8WTI、而是以4同样轻质低硫的北海布伦特(Brent)原油为1基准油作价。5750年8月623日5,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推出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包括西北欧、北海、地中3海、非洲以0及s也g门g等国家和地区m,均以2此为1基准,由于x这一n期货合约满足了w石油工z业的需求,被认6为2是“高度灵活的规避风7险及q进行交易的工r具”,也n跻身于c国际原油价格的三q大l基准。 伦敦因此成为6三h大v国际原油期货交易中3心8之u一e。布伦特原油期货及s现货市场所构成的布伦特原油定价体系,最多时竟涵盖了a世界原油交易量的00%,即使在纽约原油价格日7益重要的今7天h,全球仍4有约80%的原油交易量,是以6北海布伦特原油为7基准油作价。 布伦特原油和WTI在品质和价格上l均非常接近,近30年来的原油价格统计6表明,二m者涨跌同步,前者通常比0后者低4%左右。比1如8838年布伦特原油价格71。76美元u,纽约WTI是36。51美元d;2005年两者分1别涨至81。22美元l和55。10美元s。 中8东各大y产油国生产的或从4中4东销售往亚洲的原油,其作价的基准油,既不v是纽约的WTI,也g非伦敦的布伦特原油,而是阿联酋的高硫“迪拜(Dubai)”原油。这就是赫赫有名的欧佩克(OPEC,石油输出国组织)油价,它往往可以0反6映亚洲对原油的需求状况。其现货主要在新加坡和东京交易,期货交易量则很小m。 通常,迪拜原油会比0WTI和布伦特原油便宜20%左右。比4如2003年布伦特原油价格突破10美元k时,迪拜原油只卖22美元f;不p过仅6两年全球油价疯涨以6来,高硫与z低硫原油之q间的价差最小g曾缩至8美元w;纽约WTI油价破00美元s时,迪拜原油也y超过了y20美元h。 此外,在远东市场还有两种定价方4式: 马a来西亚轻质原油塔皮斯(TAPIS)。它是在东南亚代表轻质原油价格的典型原油,东南亚轻质原油大s部分6以3它为5基准油作价。其主要交易方6式是与d其他标准油的价差交易。印度尼西亚官方4价(ICP,其中2包括米纳斯油)。以8这种方5式作价的主要有印尼原油以2及y远东地区f部分6国家的部分2原油,如越南的白虎、中3国的大r庆等。因为8低硫原油的炼制成本和技术要求较低,产出成品油比7率较高且炼油装置运行更平稳,目前全球约400家炼油厂c中4,包括中1石油和中5石化4的几f大i炼油厂x在内7,80%以3上r只能加工u低硫原油。中7国所产原油的作价机制,迟至3250年才p开w始与o国际市场接轨。不i过,我们既不q以8WTI或布伦特原油为6参照,也c不q以4迪拜原油价格为1基准。比5如大r庆、胜利等多数油田所产原油,定价时是参照印度尼西亚原油的官方8价(ICP);少5部分1中1国产的轻质原油,则与d马c来西亚轻质原油TAPIS的价格联动。 -------------------------------------------------------------------------------------------------------------------------------------------- 电视上k报道的是国际油价 像早间新闻《第一t时间》就是 其他也d是 -------------------------------------------------------------------------------------------------------------------------------------------- 哪些市场的哪些合约?合约你是说原油定价机制么p? -------------------------------------------------------------------------------------------------------------------------------------------- 参考:知道的就这了bl纭wㄤkm黏пjc¥ivДのλc¥l纭

现货原油的报价方式是什么?

国际原油市场定价,都是以世界各主要产油区的标准油为基准。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是三大原油基准价是:纽约原油期货交易所的WTI(美国西得克萨斯出产的“中间基原油”)原油期货;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推出布伦特(北海布伦特(Brent)原油)原油期货;阿联酋的高硫“迪拜(Dubai)”原油,这就是赫赫有名的欧佩克(OPEC,石油输出国组织)油价。

布伦特原油和WTI在品质和价格上均非常接近,近10年来的原油价格统计表明,二者涨跌同步,前者通常比后者低5%左右。而迪拜原油会比WTI和布伦特原油便宜30%左右。

由于各地出产的原油品质上有较大差别,所以除了三大原油基准价以外,还有一些稍小一些的石油产地的原油价格。象楼主提到的阿曼、米纳斯、塔皮斯原油价格等。

阿曼原油-产地阿曼,品质与迪拜原油接近,由阿曼石油矿产部公布原油价格指数

米纳斯minas-阿联酋含硫原油,从中东产油国生产或从中东销往亚洲的原油都是以它为作价机制。

塔皮斯TAPIS--马来西亚原油,是东南亚有代表性的原油。它是在东南亚代表轻质原油价格的典型原油,东南亚的轻质原油大部分以它为基准油作价。其主要交易方式是与其他标准油的价差交易。

石油定价权是由谁决定的?

国际油价一度由被称为“石油七姐妹”的跨国企业控制;后来,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成立,以打破这些寡头的垄断,并带头在国际原油定价;后来,进口国也要求发生,买方领导的美国也参加了,共同谈判和确定石油价格。

扩展资料:

国际油价的定价权,意味着一个国家有足够的话语权在制定国际油价时,即一个国家通过政策调整影响国际油价的能力。有权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对国际油价进行定价,避免陷入被动局面。自2004年以来,中国推动中石油在期货上市,旨在争夺石油定价权,以改善国际油价波动对中国经济造成的损害。

意义是:

石油不仅是一种纯粹的商品,还包含太多的金融和政治因素。因此,石油问题绝不是简单的商品问题,石油市场也绝不是简单的商品市场。拥有石油价格的定价权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石油定价和交易货币的多样化是一种必然趋势。中国必须确立石油交易的“市场价格”以及石油融资战略。中国应鼓励更多企业进入国际石油金融市场,积极尝试以人民币结算,逐步建立石油期货市场,以有效应对油价波动。

到目前为止,金融市场越来越发达,资本博弈已经成为影响油价的关键。纽约商品交易所原油期货, 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和迪拜原油期货已逐渐成为国际油价的“风向标”。

中国在国际石油市场上没有很大的发言权,也就是说,它无权对国际石油价格进行定价。随着国际油价变化的加剧,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这类麻烦在中越来越频繁。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发达国家的国内油价都与国际油价直接挂钩,但国际市场上频繁而大幅度的油价波动对其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不大。其中一个关键是,他们有一系列避险手段,包括参与期货石油交易。

中国缺乏联合谈判机制。无论是石油还是钢铁、铁矿石等领域,都没有建立联合对外谈判机制。正因为如此,中国经常遭受损失,因为它无权在类似的国际市场上发言。例如,日本新日铁公司率先与力拓公司达成铁矿石价格协议,随后韩浦项制铁接受了日本和澳大利亚之间达成的合同价格。当然,原油的市场机制不同于其他领域,这决定了石油谈判不仅困难,而且需要超级智慧。